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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開了第一例酒駕撞死人判死刑的案件

中國成都最近有件發生了一件酒後駕車造成五死四傷的案件,

法官是判肇事者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不知道01的各位對這件事有何看法

台灣應該跟進嗎
2009-08-05 1:16 發佈
該不該跟我是不敢妄下定論,
假設因酒駕而受害的 不是"你(或親友),你覺得呢?
而假設因酒駕而受害的 是"你(或親友),你覺得呢?
心中的天平......
台灣宣導酒後不開車已經很多年了
即使是重罰也無法完全抑止這種醉鬼王八蛋
酒後駕車是知法犯法 , 受害者可能是任何人 , 開車的騎車的走路的及你我 , 都有可能是受害者
看樣子大陸做了一個很好的示範
台灣最好跟進
請問版大的判決新聞是從何而來?我搜索了一下,似乎還沒有確切的最終判決結果出來。

另外,事故是發生在南京,南京6-30事件,而不是成都。

再者,這起事件的定性已經于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不同,肇事者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而被逮捕的。相比而言,可以參考杭州“富家子飆車撞死人”這一案件,雖然不是酒駕,但網絡上拿這兩起案件來對比的非常多,判決也是天上地下的差別。

所以我覺得,如果被判死刑,那是因為犯罪性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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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找一下"孫偉銘"的事件, google是很好用的, 目前是只有一審(7/22號)

但是這個判決算是前所未有的. 而且案件發生地跟審判地也都是四川成都.

至於南京的那個肇事者是張明寶, 兩件事情不同喔..

雖然我是覺得這個判決很合理 , 但是杭州那個車禍就很明顯的被"操縱"過

之前是傳出有替身, 後來又是只判3年....有錢人家的小孩就是比普通人家的小孩命值錢些

iamblue3 wrote:
你可以去找一下"孫偉...(恕刪)

大陸酒后駕駛,屬于違法,但是否犯罪要依照后果認定。

當然,酒后駕車撞死人是100%犯罪。同事適合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犯罪,會有庭外和解和廳內負擔民事、刑事責任兩種結果,

庭外和解的前提是,受害者家屬提出庭外和解費用。

而你說的那個判三年的是,死者的父母要求了113萬(550萬新臺幣)的民事責任。同事要求肇事司機負擔刑事責任。但該司機只是超速駕駛,并未酒后駕駛,危害公共安全罪不成立。如果司機家屬不能滿足受害者父母要求,這樣宣判就比較嚴厲了,大陸司法2000年改革后,本著照顧受害者遺孀、遺孤、親屬的前提,不造成二次傷害或者后續生活困難。先行進行民事賠償,在進行刑事處罰,如果家屬不要求民事負擔,則刑事處罰相對較嚴格。


這是大陸的司法認定。不知道臺灣是否也這樣?

喝酒本來就不該上路
誰管你千杯不醉,還是一滴就暈

規定已經這麼多年了
還是有人要犯~
個人認為~造成他人死亡
判死刑剛剛好而已~

管你家中有無妻小~
那酒醉在路上時有沒有想到別人家的妻小~

PS:路上小黃很多~跟酒錢比起來九牛一毛而已
現在還可以做多少瘋狂的事~~~~
某技術工人開別克車
看來通用在中國很成功
酒駕一查獲不管有沒有出事,判刑至少關半年,加上沒入犯罪工具。

一般人關半年,出來工作沒了,慘!
有錢人關半年,關一天就難過的要命,慘!

這樣酒駕應該會減少95%以上。

orgichen wrote:
酒駕一查獲不管有沒有...(恕刪)


回歸警界生態~
執勤->抓到酒駕->帶回警局->花兩三個小時書寫公文(已過執勤時間)
十個警察有九個九不想寫(除非喝酒的鬧很大)

還有高層的策略很奇怪
最近晚上去晃都沒看到警察執勤(之前很勤勞)
問了義警朋友~
他說上面說數字(酒駕)怎麼這麼難看
現在就冷處理~不抓數字就好看了 XD
剩下酒駕出車禍的數據

PS:台灣的警察~真是可憐阿~只是個傀儡
現在還可以做多少瘋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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