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如何計算緊急煞車的距離及車速?

會這樣子問,是因為我的摩托車的後輪被一台計程車撞到

情況是,我左轉彎要進一個巷子,比對向而來的計程車要先進入路口
對方還未過路口的停止線

我有打方向燈示意要左轉
但是我也知道計程車多半不會讓有打方向燈的車,不管是機車還是汽車
因此轉彎的時候,我一直盯著對方,來判斷車速及距離

但是我發覺對方似乎沒有減速反而有意加速來搶路口

在路口,我已經快駛離車道,
對方緊急煞車,有發出緊急煞車聲
但是煞車不及還是撞上了我的後輪
對方的前座保險桿(汽車的右前方)撞上我的機車的排氣管

[好像描述的沒有很詳細]


事故後的損傷
我的機車沒事
對方前保險桿右前方破洞及右霧燈損毀


事故後,已在警察局備案製做完筆錄了。
因為對方有損傷,所以一直要我賠~~~~~ 獅子大開口啊~

對方聲稱時速35公里。同時一直在減速。



我很不懂的是
大家都有開車
時速35公里怎麼可能緊急煞車會停不下來



所以想請問大家
1. 有沒有計算緊急煞車的公式?
2. 能不能計算 緊急煞車的公式來推論對方的時速及緊急煞車點?
3. 有沒有煞車及緊急煞所需距離的公式表 ?
4. 時速35公里的煞停距離是多少?



另外,大家可能會討論到路權的問題
我印像中,一般情況是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沒錯
但是我印像中 直行車要讓已進入轉彎程序的車輛
但是還要再確認

關於相關的法規,哪裡找得到呢?

交通部的網頁搜尋功能都找不到
不曉得是法規沒有放上網
還是系統不給搜尋


請教大家以上問題
感謝大家

2009-07-23 18:5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距離 車速
計程車雖然是直行,但眼睛不一定在看正前方!
偶爾還會製造假車禍 ~
【你不轉,他就慢慢開,你一轉,他就衝過來】

煞車距離喔.....
路面濕的乾的?
空車還是載重?
輪胎摩擦係數?
腦袋想什麼?
眼睛看哪裡?
可以查一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關於轉彎的規定,其中: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
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
轉。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所以應該不是先轉路權就優於直行車吧?不然就天下大亂了。
如果用手勢來比的話

馬上就變獨臂人
車速與停車距離
車速 公里 / 時 10.0|20.0 | 30.0 |40.00|50.00|60.00|70.00|80.00
車速 公尺 / 秒 2.77|5.55 | 8.33 |11.04|13.08|16.66|19.44|22.22
反應距離 公尺 2.08|4.16 | 6.24 | 8.33 |10.41|12.41|14.58|16.66
煞車距離 公尺 0.50|2.00 | 4.50 | 8.00 |12.50|18.00|24.50|32.00
停車距離 公尺 2.58|6.16 |10.74|16.33|22.91|30.48|39.08|48.66

自己看吧
以上僅供參考
完全不必理他啦

要是角色反過來

他轉彎結果你直行撞到他屁股

他還是會說你撞他

計程車司機都是一個樣

只要出車禍就先講一堆有的沒的大道理

看看有沒有沒經驗的傻瓜被騙到

有凹到就算賺到

沒凹到其實也沒差

反正就是出張嘴先放炮就對了

如果這樣都要你賠

那很簡單

你看看自己的車有什麼該換的都去換一換

然後跟他說都是車禍撞壞的要他賠

路口有方向燈 或是 有閃黃燈 幹道 和 主幹道的那種特種警示燈?

被撞倒時 是在斑馬線前還是已壓到斑馬線?

有無現場目擊者 @@


祝 您 成功反咬那個死敗類小黃
├愛像是什麼┼只能用人生百態去看待┤
感謝大家的回覆
很抱歉,拖這麼晚才回文


tcacy wrote:
tcacy
可以查一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關於轉彎的規定,其中: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
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
轉。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所以應該不是先轉路權就優於直行車吧?不然就天下大亂了。


關於路權的部份
就留給法院裁判了

這樣會公正點~


葡萄不一樣 wrote:
葡萄不一樣
路口有方向燈 或是 有閃黃燈 幹道 和 主幹道的那種特種警示燈?

被撞倒時 是在斑馬線前還是已壓到斑馬線?

有無現場目擊者 @@



該路口並無交通號誌
但路面畫有槽畫線(黃色網狀線)及停車線

當時我的摩托車已經過我這邊的停車線了

但是對方一口咬定我橫跨路口雙黃線~
這一點實在是有點無耐
連這一點的說詞,警方都幫對方說話~ 我真不知,該說什麼~

目擊者應該是現在都找不到了




fruits0800:
計程車雖然是直行,但眼睛不一定在看正前方!
偶爾還會製造假車禍 ~
【你不轉,他就慢慢開,你一轉,他就衝過來】


fruits0800 您真的是說的太正確了 ~
當邊就是這種情況


polo77728
車速與停車距離
車速 公里 / 時 10.0|20.0 | 30.0 |40.00|50.00|60.00|70.00|80.00
車速 公尺 / 秒 2.77|5.55 | 8.33 |11.04|13.08|16.66|19.44|22.22
反應距離 公尺 2.08|4.16 | 6.24 | 8.33 |10.41|12.41|14.58|16.66
煞車距離 公尺 0.50|2.00 | 4.50 | 8.00 |12.50|18.00|24.50|32.00
停車距離 公尺 2.58|6.16 |10.74|16.33|22.91|30.48|39.08|48.66


polo77728
感謝您提供的數據

我在網路上也有看到一篇這樣的文章

只是,我不確定這樣的數據是一般行車煞車的數據
還是緊急煞車的數據

不過這目前是唯一可用的客觀數據了




明後天,我得要抽時間去拍一下實地的照片
雖然警察採證時已經有拍照片
但是,都是只針對車子的情況

警察說拍照的照片不能給
案發當時我的手邊也沒相機
現在只能事後補一些路口的畫面來模擬了




這兩天很慶幸的是
對方都沒有打電話來

沒被盧到~ 也算是幸運的了




我的PS3只有當空氣清淨機的時候才開機!
機車鬼 wrote:
另外,大家可能會討論到路權的問題
我印像中,一般情況是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沒錯
但是我印像中 直行車要讓已進入轉彎程序的車輛
但是還要再確認

關於相關的法規,哪裡找得到呢?


以前的法條是這樣沒錯
不過95年的時候法條改掉了
新的只有規定轉彎要讓直行

舊法條:
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左列規定:

六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
  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


新法條 (95.6.30)
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來源: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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