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概述一下,我方為A車,於337巷欲往新屋方向行駛,
B車為醫療電動車,靠內側往楊梅方向行駛,
碰撞後B車倒地,雙方無財損。
目前是B車駕駛有住院六天(五天有24H看護),因為右腳小指有裂傷,約一公分
已經出院,目前要求醫療 + 精神賠償 12萬(對方為小兒麻痺患者、無業),
醫療三萬,精神賠償每日五百(60天),其餘維修車輛費用(對方要求的)。
想請教各位先進或有相關、類似經驗的大大們
肇責比例大概 ?? 因為我方明顯為轉彎車、且碰撞點在車頭,
或者建議A車須負全責,全額給付12萬
但是因為對方為醫療電動車,不知這方面是否有責任或路權,
未靠外側行駛,這方面是否有過失呢?
附上事故現場圖,請大家給點意見
謝謝各位大大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