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發生在昨晚七點半時
媽媽騎在台南市東區崇明路266巷和榮譽街125巷(就是台南市榮民之家附近)
被一位女大生轉彎撞到(媽媽騎直線)
原以為只是手扭到,後來卻發現是手骨折了
與女大生連絡後,女大生的男友竟然反嗆當時怎不報警?
當時媽媽好心看她是學生,想說小事一件也就沒找警察
想不到竟換來這樣的下場
後來到警局備案,警察提議和解
我們也願意
但那肇事者卻說她女友也受傷了,要告我們
太誇張了,我們站得住腳,當然也說我們要提告
現在問題來了
因為當下沒報警,所以少了最有力的警方證據
而那個路段目前看來似乎也沒有監視器
我們手上目前只有車子擦撞這個證據而已
那肇事的女生,原本也承認撞到我媽
後來又翻口不認了
實在氣不過
想請問大家,接下來的除了向法院提告外
車子的證據外,還有什麼樣的注意事項或是細節可以當證據的?
我們要的不是賠償,要的是個公道正義
現在大學生也太誇張了,撞人的反倒惡人先告狀了
大怒!!
PS:事件發生時,有一對年輕人有目擊,如果那二位先生也有在MOBILE的話,麻煩
請站出來吧!!大感謝
因為在案發時沒報警...現在就看誰傷的重了~
當然是您母親骨折較嚴重,請在出庭時,包的誇張一點唷,裝的可憐一點,對方如果大小聲也請不要回嘴,就直說好怕且裝恐懼就好!!!畢竟骨折沒那麼快好,應該到第一庭時還沒好~對方在庭上大小聲或嗆聲造成你老媽心生畏懼...則又另外一條可以跟他們玩了~~~
第一步-->先寄存證信函到對方家裡~他父母知道後一定會出面解決,除非他想他們的兒女有案底...
第二步-->如果對方還是敢做不敢當...直接就告下去~大不了就是互告過失傷害,對他們比較吃虧~又年輕,傷的又輕~
所有的談判,最好都約在警局~而且都要全程錄音~且和解內容要雙方當場畫押簽字...
因為很多人都會說一套做一套來讓你鬆懈防備~
lnicole22 wrote:
TO frederi...(恕刪)
先寄存證信函...
你們去警局備案時,有請對方到警局說明嗎?...因為你說對方拒絕和解,警察建議和解..
如果雙方都有去警局的話,那應該在警局留有資料,你可以去詢問承辦員警~
要寄戶籍地址唷,不要寄到大學生的宿舍~
說實話,存證信函一點用都沒有,只能嚇嚇人而已~所以你的主要目的只是要告知對方家長這件事的嚴重性,請他們出面解決...談判破裂後再告...
如果你要跳過這步也可以,直接去法院提告...這樣自然法院會通知她~
但你還是需要知道這個人的資訊呀,不然怎麼告...最好的就是當初在警局雙方都有資料,
你告訴警察說和解破裂,你要直接提告了,請他提供你資訊...
如果都沒對方資料........那就要先正式報案,有三聯單的...說對方傷害...
你有對方電話就給警察,讓他去交涉處理...
不過這時警察還是會勸你們和解,就看你們和對方的想法和狀況~
如果還是雙方堅持互告...那就直接告訴警察你要告對方..
反正互告後...就是比誰傷的重了...因為事發當時雙方都沒報警,也沒目擊證人,也沒錄影帶...什麼證據都沒有...
他們會比較吃虧就是了...
-----------------------------------------------------------------------------
為何要先寄存證信函到她家,就是看他家長會不會跳出來處理,說服他說真話...
因為訴訟很麻煩,能避免就避免.....
況且你告了她,應該也是沒有什麼太大的益處,賠償金也不可能有多少...頂多是兩敗俱傷~
因為你們現在是各說各話,又沒其他證據....法官也很難判的~
內文搜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