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排氣管「禁翹」 九月上路開罰
機車「翹管」九月開罰!交通部昨日完成《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草案,增加機車排氣管不得高於水平線規定。新措施預計在九月上路後列為臨時檢驗項目,屆時違法「翹管」者最重將會遭罰一千八百元罰鍰,並責令檢驗。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上路後將先行針對改裝過排氣管的車輛進行臨檢,車主若不想挨罰,最好利用這段時間趕緊將排氣管「喬」下來。
根據業者說法,一般機車排氣管改裝費約五百至八百元;但違反上述「翹管」規定,卻會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處以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緩。
很多騎士都有被熱廢氣噴臉的經驗,尤其在機車停等區內。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陳彥伯說,有鑑於國內道路環境特殊的停等區設計,上翹型排氣管對機車用路人不夠友善,交通部因而有意增訂「禁翹」規定。
陳彥伯說,新規定九月就可上路。新法是在《道安規則》附件十五中有關「機器腳踏車設備變更」,在排氣管部分增訂「平坦地面兩輪著地時,排氣管尾管角度不得高於水平線;排氣管尾管離地高逾一公尺者,尾管角度應低於水平線」。
不過官員也指出,不少重機進口時即是「翹管」,針對這些既有原廠車及即將進口的新車,初期將不列為取締對象,交通部下周將邀請車商研商如何配合。
業者指出,改裝既有車不成問題,但原廠新車牽涉更改規格。路政司官員說,台灣已是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必須遵守相關貿易規範,原廠「翹管」新車符合規定恐怕還需要一段時間。中國時報 200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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