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關於機車車禍的處理~對方不出面處理

今天早上06:24於泰山鄉文程路18巷1號的早餐店買早餐~我的機車停放在路邊

後來我的機車被一名當時買完早餐準備離去的歐巴桑 以她的機車於左側衝撞 撞倒我的機車

導致我的機車右側多處損傷

當時因為趕著上班 沒有報警請員警來處理 僅僅留下對方的市話電話 我有用手機拍下他的機車牌照

當時他口頭承諾會負責賠償我機車損傷維修的費用 當時早餐店的兩名老闆娘也表示 該名歐八桑是他熟識的的客人

並且保證該名歐巴桑會負責


....................................................................................................................................................
直至下午15:00 撥打市話連絡 聯絡不上 15:30已於機車行完成維修估價的費用

16:00去泰山分駐所完成報案

承辦員警表示 如果該名歐巴桑不出面 整件案子就要走司法程序處理

以司法程序處理我方就必須支付3000元

這樣我可以要求該婦人支付那個司法程序的3000元以及我的機車維修費用

準備於18:00去調閱監視錄影帶

我可以對該名婦人要求賠償嗎?

謝謝指教!
2009-06-24 18:0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機車 處理
酒國名花 wrote:
今天早上06:24於...(恕刪)


先打屁股
又一個沒報警的... 難道沒看到我之前教學文嗎?


回歸正題
依循司法途徑之前
建議先花幾十元寄存證信函給對方 (雙掛號 可參考存證信的作法)

通常台灣人的駝鳥心態這時候就會跑出來跟你"道歉"
那時候就好談賠償了~

PS:存證信函為恐嚇用 騙不懂法律的人


小弟可以幫你代筆
網友算八折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重點是~我不知道她叫什麼名字 不知道住哪 只有他留給我不知道是真假的市話電話以及自己以為很穩當的拍下他的機車牌照照片~

我可以去報案的分駐所~跟員警要求我要他的車牌住址及電話嗎~?

我剛剛去調到監視錄影器的畫面了~

感恩~還請下一位大德前來為我解惑~謝謝~
酒國名花 wrote:
重點是~我不知道她叫...(恕刪)


應該可以跟警局詢問到對方的車籍資料

先去問問看吧~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網路上是建議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要求,可以照以下順序為之:
1聲請調解(免費)
2失敗後提出訴訟(期間會做車禍鑑定,須納規費)

目前是對方如果不出面~我要尋什麼法律途徑~?

我不相信~我有他的車牌號碼照片以及監視錄影帶

不能將他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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