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有點長,但是平日奉公守法的小弟,遇到這件完全昏倒的烏龍事件,又發現一些從來都不知道的交通裁決經驗,就在這兒跟大家當成茶餘飯後的話題吧
話說小弟上個月先收到一張交通裁決所寄來的強制執行書,說我有一張逾期罰單沒繳,但是內容敘述說,我在二月某一天某時在某路口開著車號XXXX違規,再不繳就可能會強制執行之類的....重點是我根本完全不認識車號XXXX的車子...於是,小弟先去了交通裁決所,那邊的人說交通罰單是對人不對車,從罰單看到受罰人的身份證字號是我的(請注意這是關鍵),名字是我的,但車號就跟我無關,實在也看不出所以然,想到遠古時期遺失過一張駕照,或許被人家冒用吧,就先寫了一張申訴書,說這不關我事,可能被冒用駕照之類的....
沒幾天,原開單員警打電話給我了,就說這真的可能是被冒用,所以這張罰單可以不要理他,他們會處理,但是建議我去提告那個車主偽造文書並且求償,警告那位車主不能這樣隨便用人家的證件,只是提告就要走司法途徑....
又隔一週,收到該交通隊的公文回函,明白寫著,經查開單資料無誤,如有認為被冒用情事,請洽派出所報案,以便釐清法律責任.....總之,就是要我一定要去告,要不然無法解決.....
好吧,我只好前往派出所去報案....不知為何,派出所的人一副覺得好像沒遇過這種事,覺得我要提告好像太嚴肅了(我也是聽命行事,況且,到目前為止我都還是認為有人冒用證件).....這時候,某員警說:「會不會報錯身份證字號?」.......這,真是恐怖的發現
發現一:被開單人如果沒帶證件,只要報出身份證字號就可
但是,我想總是要核對姓名吧!要不然大家都亂報?所以當場打電話給開單員警,他堅持是有看到駕照比對資料才開單的(事實上,在場的人都覺得,該員警一天不知開出幾十張單,況且是四個月之前的事情了,怎麼可能記得)
然後,突然有位員警說了,會不會是key錯了身分證字號,於是員警當場用電腦查了那個車號的車主的身份證字號.....熊熊發現,假設我的身份證字號是F111111189,那位車主竟是F111111198,只差後面兩碼反過來,這,我想各位看官,看到這兒真相大了個白了.....就是那個開單員警在開出罰單的時候,把身份證字號key錯了,帳就算到小弟頭上了....好吧,我想那應該也沒事了吧.....事情都這麼明顯了
但是,又有一位員警說話了:「依據經驗,交通隊絕對不會撤單的」,邏輯是只要被開單的人當場確認資料無誤簽收了,罰單就成立了,要不然每個被開單後,都來說不是他也沒完沒了。話是有道理,但資料有誤也簽收怎麼辦?回去看那張罰單的簽名,根本是隨便畫三劃,不是我的名也不是他的名,挖勒,這樣也可.....
發現二:資料有誤,簽名隨便簽沒關係,反正可以說是草書
果然,不幸的是,被說中了,經過溝通後,交通隊的開單員警仍然堅稱開單無誤,要我走司法途徑.....所以開單員警依然認為小弟在下我,去開了一台不是我的車子,那個車子登記車主剛好跟我身份證字號後兩碼相反,然後我被攔下來開單,簽收罰單後,現在又不肯承認這張罰單....見鬼,用XX想都知道,開錯單的機率比較高吧!況且,我也不知道那個車主看到資料錯誤是有意還是無心的簽收,怎麼告人家偽照文書.....
總之,現在那位我本來以為大義凜然,嫉惡如仇的開單員警現在就是一副「我單都開了,後面你自己解決,要證明你沒罪,就去上法院吧」
發現三:員警:烏龍就烏龍啊,我哪知道誰烏龍,死老百姓時間多,去上法院再說
現在狀況就是,我本來對那位車主的怒已經完全轉到開單員警了,而且真的覺得去告那個車主也怪怪的,雖然他老兄違規之後,反而爽到他艱苦到我.....有朋友是建議我走訴願流程....總之,如果我嚥不下這口氣還有得搞就是了.....有什麼進展再跟大家繼續報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