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發生一起有點難以判斷肇事責任的車禍(三線道 最內側為禁行機車再來是慢車道 最外側為 機車道)
我是騎機車跟一台計程車並行(當時我在機車道當時時速約40下大雨)忽然計程車打又轉燈也右轉 他的右前輪有壓到機車道的白線 當時我也為了閃避他 轉往右側以後 過了他的車頭再往左
就再已經超過他的車頭以後 發現機車到上有一輛貨車沒打雙黃燈停在機車道上 (路邊是紅線)
我當時判斷我沒有辦法過貨車 我就把車故意打滑 丟車(因為要是沒丟車 我會連人帶車正面撞上貨車會更慘)
所以我機車損傷不嚴重 但是我人滑到貨車底盤 而我也手骨折 而我也直接上救護車走人
由於我跟對方求償包括我的車損 醫藥費以及我起碼有2-3各月沒辦法上班的薪水大約20萬(當然對方不可能一下答應)
對方只願意出5萬
事情經過了10多天 對方也沒有打一通電話來問說這件事情要怎麼解決 不論說是要和解或是怎樣
1.我想請問 這樣肇事責任誰比較多
2.還有就是 我只有寫筆錄我並沒有現場紀錄單(也就是當時警方手繪的現場圖)
而我也做完筆錄以後請警察幫我送去交通裁決 但是我沒有現場圖 那交通隊要怎麼判斷
請問那位警察是不是有打算要吃案
1. 會先二邊到警局溝通,不成再送協調委員會
2. 大部份警杯會先拖案、就是希望你和解, 他業績好看
3. 對方會一副我只能出這麼多,逼你啞巴吃黃蓮
4. 我連當天夜間筆錄,警杯都能搞到故意忘記放錄音帶
( 媽啊~ 這個年代都usb錄音了)
5. 警杯那時要我自己和對方協調(他裝死、對方也裝死)
6. 我有找到現場目擊證人,
警杯還對他放話,多嘴的話, 難保對方不會去找他
(證人是私人警衛)
7. 強烈要求馬上作鑑定,他會說要你自己出錢
ok,到時候算在要對方陪償金內
8. 鑑定一定不會是你全對
可能是 你錯2~4成 對方錯6~8成
9. 警杯要是裝死裝太久,超個2個月
直接找有關系的去關切
(只表示關心就好,別介入,因為你對的多)
正常的話,警杯就會改去給對方壓力了
10. 對方就會賠合理的價錢
不然就是上法院,再讓法官判他賠
(很幸運的我只到 9 ,就結束了)
對了,記得要報案三聯單
自已要主動積極
活著是命大,我一直這麼告訴自己
騎車真的要小心~
結果對方說 現在都交由保險公司來處理 而也說從車禍過後兩天保險公司一直跟我連絡卻聯絡不上
根本就是說瞎話 我手機根本沒有關機過 或許對方是在虎濫我
而且以我所知道車輛保險很少人會保到人受傷的部分
而且對方一附就是想拖時間
而對方是店家現在也是每天把那台或車停在紅線上 要不然就是停在紅線內(機車道旁是紅線再往外是一小段人行道跟他的店面) 這樣對方車輛沒有押到紅線是否也算是違規停車 而對方為了做生意 也佔用了人行道
我若是把他違規停車跟佔用人行道拍照寄去政府機關 是否會對他開罰
我會這樣做是因為對方打從心理根本沒有想要對我人方面賠償或是談看看
我這樣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嗎?
我這樣交通裁決有幾成的過失 若是告他傷害有幾成勝算
日亞 wrote:
現在是醫藥費可以經由...(恕刪)
我必須要說
若對方懂法律的話,
樓主的贏面恐怕很低....
因為整起事故機車上沒有"碰撞點"
所以造成舉證困難,如果你是騎車直接撞上去當然沒這問題
即,
因為沒有實際碰撞點,
對方大可以主張你是"自己沒看路滑出去"
所以就算送裁決恐怕也不樂觀,
而若你想用過失傷害去壓民事賠償也有困難,
因為對方固然要負擔責任,但也因因果關係難以成立 (計程車司機應該早就閃人) 所以很難求償
我這邊舉幾個之前處理的案例給你參考,
從經驗來說,如果對方有車違規快撞上你,你見狀"丟車",因此沒撞上對方,反而對方可能逃避過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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