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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傳大學前跑車疾駛 婦人遭撞不治!!(對這車禍發生 我無偏頗誰 只是提出觀點) 如有冒犯 見諒

看了新聞 強大的撞擊力... E92 M3 的擋風玻璃 碎裂一大塊 成蜘蛛網狀 引擎蓋凹裂一大片!! 車頭半毀..
據車主表示 是婦人自己衝出來 才會撞到 我在想 應該是車速過快吧 所以來不及反應!!
而且車主撞到人了 感覺好像一直推卸責任 都是婦人的錯 不要把過錯推到我身上!!
我覺得車主要有擔當一點 畢竟已經發生了 重大車禍命案 就負起全責吧!! (至少要付一半責任)
死者為大陸新娘 當看到老先生到現場 看到是自己的妻子 躺在地上 真的是相當激動 哭到不行

對這車禍發生 我無偏頗誰 只是提出觀點 說真的天外飛來橫禍 是誰都沒有辦法去預測 您說是吧

順道一提 這台M3 還有辦法在路上行駛嗎?? 賣掉應該沒人會收吧!!
2009-06-12 9:22 發佈
雖然不知道事實是如何

不過如果是你開車

然後有一個人突然衝出來然後被你撞到

你應該就不會講說"我會負起全部責任"

不然到時候不是你的錯也變成你要賠

不過我想應該是超速然後才反應不急

這就交給警察去判斷吧
感覺樓主都沒講到重點耶...

我今早也看到這則新聞,

姑且不論車主車速多快,

但這位婦人"他是在"快車道'"穿越馬路"....

剩下就交給警察處理囉....
我覺得很難說吧
當地若速限50
你開車開50
忽然有行人忽然衝到路上會來得及反應並煞車停住不傷到他不被後車追撞嗎

車速是否過快應給專業鑑定
但如果發生車撞人的車禍無論什麼狀況就一定是開車的負全責
似乎有點偏頗

無意引起筆戰
重點是這件車禍留給我們這些旁觀者什麼教訓
開車在台灣的人要注意隨時衝出的行人
行人走過馬路時要隨時注意開很快的車
血色橘 wrote:
看了新聞 強大的撞...(恕刪)



真的發生這事情~還是要釐清相關責任~誰對誰錯要分明~
肥料掺了金坷拉,小麥畝產一千八~酒店用了金坷拉,恩公連打一千發~愛駒加了金坷拉,轉速也能一萬八
這就跟汐止那個大型重機撞到穿越馬路的事件一樣

到底是穿越馬路的人錯 , 還是汽車開太快?? , 看看大家如何說....呵呵
帝王條款 應注意而未注意
血色橘 wrote:
我覺得車主要有擔當一點 畢竟已經發生了 重大車禍命案 就負起全責吧!!...(恕刪)


如果你正常開車, 突然有個行人衝出快車道被你撞到

你應該就不會講說"我會負起全部責任" +1



我住雪黎時, 曾經在八線道的大馬路上撞傷一位違規跨越馬路老人家
(我未超速未違規)

案發當時, 車道其他駕駛人及路人除了幫我叫救護車和警察外

還主動給我他們的個人聯絡資料,

說如果被害者要提告我, 他們願意出庭幫我當證人


後來判的結果是, 對方要賠償我車頭損傷的維修費



請問為何守法的人, 要為違法的人負責?
FnK wrote:
如果你正常開車, 突...(恕刪)


重點你是在雪梨,這裡是台灣
台灣真的是死者為大。 該死的 "應注意而未注意" ~什麼鬼法規,而且台灣又一堆愛亂穿越馬路愛闖紅燈的人。


其實中山北路速限50,除非塞車不然還蠻容易不小心就超速的,沒什麼車的時候那邊車速其實都還蠻快的。
理論上 法>理>情

台灣實際上
背景>情>理>法

習慣 接受吧
自己開車小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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