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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佔車位到底對不對?

車還沒到就先一個人在那站著佔車位
在於民俗習慣與法理上是否正確? 以及爭議點何在?
請各位發表看法...
2009-06-10 11:3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位
我不曉得"民俗習慣"會規定到這種東西
我也不曉得法律有沒有定義佔車位規範

只是就我個人觀感而言
我不會這麼做, 我也不喜歡看到別人做這種事

但是我也懶得浪費時間去跟這些人爭執就是了
還有一個人站在那裡算不錯了

有些直接放牌子佔地為王

輾過去就好
別認真別認真別認真別認真別認真
沒有規定說不能這麼做
只是...要是佔得太過分可能車子會多幾條線
wells130974 wrote:
沒有規定說不能這麼做...(恕刪)


+ 1
反而對方還有傷害罪拿來可防禦
fisheries wrote:
車還沒到就先一個人在...(恕刪)


小弟有遇過一個中年男子幫另一個人"站"車位
開過去他說不好意思他朋友要停,這時他朋友的車剛好過來
因為我的位置是順向,所以直接倒車路邊停車把那個人擠開
我就不信你會站著讓我撞死

這年頭什麼樣心態的人都有
不想跟別人爭的就自己摸摸鼻子多繞幾圈
不然車不要開太好,出了事才不會心痛
再不然就是要夠硬,讓別人心痛
我在台北市找停車位時有碰過這種情形,大白天,路邊停車位很難找,在同一路段繞了好幾次,
十多分鐘後,有看到路邊對向有一個空位,迴轉後,怎知看到一位女士站在停車格裏,我以為只是
站在那要過馬路,我就要準備路邊停車,倒車檔打下去,慢慢後退要入停車格,那女的說,是她先到的,
我說:車呢?
佔位女說:她先生去開了。
因為以前有碰過這種情形,我就把車停下來,車尾一部份在停車格裏,
撥了110,"警察先生,有停車糾紛,在XX路XX號前的路邊XX號停車格,我要停車,但是有人佔車位,
卻無車來停,也不給我停,請你們派員警來處理"
掛完電話,馬上用手機照相,照車子、停車格的現況,也把那位女士給照進去。
就在照相同時,那女的嘴嘟嘟的走了。
我也再打電話給110取消報案。
已經有人站在那裡Call車過來的位子

我不想去爭執

就算爭贏了

也停得不安心(怕被刮、被砸、被噴漆......)












至於那些甘犯眾怒

找人先霸著車位的

你自己停得安心嗎

keeperv wrote:
小弟有遇過一個中年男...(恕刪)

何苦

撞之前 你保險買夠多嗎??

除了強制險外 你有買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嗎?

你明知後面有人 確蓄意衝撞

這就不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囉 是重傷害罪起跳

和氣生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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