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還沒到就先一個人在那站著佔車位
在於民俗習慣與法理上是否正確? 以及爭議點何在?
請各位發表看法...
十多分鐘後,有看到路邊對向有一個空位,迴轉後,怎知看到一位女士站在停車格裏,我以為只是
站在那要過馬路,我就要準備路邊停車,倒車檔打下去,慢慢後退要入停車格,那女的說,是她先到的,
我說:車呢?
佔位女說:她先生去開了。
因為以前有碰過這種情形,我就把車停下來,車尾一部份在停車格裏,
撥了110,"警察先生,有停車糾紛,在XX路XX號前的路邊XX號停車格,我要停車,但是有人佔車位,
卻無車來停,也不給我停,請你們派員警來處理"
掛完電話,馬上用手機照相,照車子、停車格的現況,也把那位女士給照進去。
就在照相同時,那女的嘴嘟嘟的走了。
我也再打電話給110取消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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