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騎機車被開了--不依標誌 標線號誌指示 但是要到郵局繳罰款時郵局人員說因為到案日期錯誤(警察寫的日期跟違規同一天)所以他無法收罰款 是烏龍罰單 問他該怎麼辦 他只一直說這是烏龍罰單不知道是不是暗示不用繳款....但是我到電子公路監理網站查詢我這張罰單的名細他出現的應到案日期跟我手上警察手寫的日期不一樣站上有大大遇過這種情況的嗎... 我是否應該申訴呢(我知道自己有錯..但是警察也太粗心大意了)
郵局是因為代收,所以在不確定狀態下,他沒辦法收就算申訴,因為還是有明確違規事實,違規事實不會因為製單錯誤而消滅經過申訴之後,就是可能寄張通知單更正罰單內容然後還是要去繳錢......所以就是這筆是必繳的,可以直接拿到監理站去,可以馬上做處理。
以前聽過罰單等同公文日期錯誤基本上此罰單應該是無效的雖然違規是事實但要人家繳錢單子也要正確啊罰單日期開錯我也遇過一次只是我很誠實的來回開50公里花2張回數票請那員警改回正確日期(也只是塗掉日期再寫上 3500元就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