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看~挖,果然有效率,馬上已經畫出了一些"機車格"...不過,拿人家店家停了幾十年的車位轉化成機車停車格的下場就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今天看到北市政府的警告單,北安路這邊很多機車都被掛了警告,大意好像是說16號開始機車必須全面撤出騎樓(白天晚上皆然,否則將嚴格執行)有沒有人也收到警告單呢?PS:看來以後都只能停到小巷子跟汽車搶車位了
舞之蛟龍怪頭 wrote:我曾經凌晨四點被開違...(恕刪) 重點是...我覺得巷子裡面好恐怖...除了汽車為了橋位置搬移機車之外...騎樓下方很多店家都有24hr的燈和攝影機可以嚇阻.... 但巷子... (公家有監視器也都壞了吧?)
引用自台北市政府網站:發稿日期:98年6月5日發稿單位:企劃科聯 絡 人:羅東生聯絡電話:2759-0666轉6135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為因應捷運內湖線通車在即及公館水岸新世界計畫人行空間整頓,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訂於本(98)年6月16日起,於內湖路1段(港墘路-環山路)、內湖路1段(內湖路1段1巷-劍南路)、北安路(大直街東-大直街西)、羅斯福路4段24巷(汀州路-羅斯福路)、等4處路段,實施機車退出騎樓整頓人行道措施,禁停管制長度共計4.42公里。停管處自6月5日起,將陸續透過網站、里辦公處及區公所進行宣導,並於實施路段張貼公告及設置禁止停車標誌,提醒機車騎士遵守規定不得停放騎樓人行道,自6月16日起將加強取締違規停車,為免對當地造成太大衝擊,該處也將在實施路段及鄰近巷道增設機車停車格,以提供6成以上替代停車空間。另停管處呼籲機車騎士,為保障行人安全,機車應以牽行方式至人行道停放區停車,不可在人行道行駛,警察局也會依「機車不得行駛人行道」之規定取締於人行道上騎車的行為;同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機慢車僅能停放於機慢車停放區(格),鄰近路段亦請機車族依規定停放,以免違規遭罰。看來是因應騎樓整頓而暫時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