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報導依據如下面的政府網頁
國貿局相關報導
美國貿易代表署於本(2009)年3月31日(美東時間)公布2009年各國貿易障礙報告(NTE),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於事前已掌握相關資訊,使美方對我解決現有經貿議題,持正面看法
其中內容 :
(五) 汽、機車:
2007年11月1日交通部開放5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允許行駛於大部份高速公路,並責成高工局研究全面開放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之可行性,該研究之期限為2009年11月。台灣對小汽車之進口關稅為30%,對250CC至500CC重型機車之進口關稅為18%,對500CC以上重型機車之進口關稅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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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貿易障礙牽涉相關廣泛,恕小弟我才疏學淺無法回答的很完整

WTO宗旨
提高生活水平,保證充分就業,大幅度穩步地提高實際收入和有效需求。
擴大貨物、服務的生產和貿易。
堅持走可持續發展道路,促進對世界資源的最優利用,保護環境。
積極努力確保發展中國家,尤其是最不已開發國家在國際貿易增長中獲得與其經濟發展需要相適應的份額。
通過實質性削減關稅等措施,建立一個完整的、更具活力的、持久的多邊貿易體制。
WYO基本原則
非歧視性原則(最惠國待遇原則,國民待遇原則)
透明度原則
自由貿易原則
公平競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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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料是本站網友提供的網站資料)
台灣申請世界貿易組織 (WTO)入會時即承諾開放一百五十西西以上重型機車
行駛路權範圍,大型重型機車(逾二百五十西西)車主已多次要求開放。
我舉一個例子:
本國機車(150cc以上)輸出至日本或歐美,日本可以上高速公路(125cc以上),歐美應該250cc以上都沒問題!
日本或歐美的機車進口到台灣,本國確禁止550cc以下機車行駛快車道與高快速公路,甚至用很難驗車的方式阻礙進口,這樣很可能就已經違反WTO的宗旨與基本原則
有網友會說不樣讓550cc以上機車進口或退出WTO就好了......
(治理國家有那麼簡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