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二月底小Y跟機車的車禍事故,我向警察機關申請的事故初步研判表結果已經下來了,交通大隊依據筆錄,判定雙方涉嫌闖紅燈,因為是號誌路口,但沒有測速照相及監視錄影系統,而我跟對方都堅持自己車行的方向是綠燈,所以大家都有罪~
最好是啦,那位兩個孩子的媽最好臉不紅氣不喘,加大言不慚地向警察表示自己是紅燈,所以沒有闖紅燈,既然如此,為何事發當時又拼命跟我道歉,還說她老公是做汽車烤漆的,所以我的車子交給他們負責修就好...
最讓我生氣的是,警察根本沒將我當時提供的兩個目擊者資料登載進去,如果整起事件真是我違規,我幹嘛是第一個報警?我幹嘛留下目擊者的聯絡資料?我又不是沒有保車體險!
對方八成以為既然沒監視器,那就來個死不承認,如果大家都這麼搞,那這世界還有什麼公理跟正義嗎?
我快氣瘋了,有誰可以告訴我,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治治對方?
原文:
請問車禍肇責比例,懇請大大們幫忙~
【求教】關於車禍後續處理事宜
交通大隊的"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都判定雙方涉嫌闖紅燈,肇事責任雙方都有,
這樣幾乎就是最後的結果,花3000元去做事故鑑定,大部分的結果也都幾乎相同,
除非你能舉證對方闖紅燈.用說的無用,口說無憑,要有科學證據能佐證.
警察或司法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筆錄,採信的不多,只能參考,因為警察也知道,當事人當然都為自己辯解,
判定車禍肇事原因,都是依交通警察的照片、現場圖為準.
既然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都這樣寫,你也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法律就是這樣,不公平的地方太多了,剛好就被妳碰到,而且交通警察根本不會為你做什麼.
你可以去問問,鮮少有花3000元做鑑定會翻案的.因為那些委員的素質也是..................
如果沒有 那真的很悶
我在快八年前 也是和樓主一樣的狀況
我綠燈亮起前進 我是開車
誰知對方機車 想搶黃燈衝過路口 其實那個路口很大
搶黃燈差不多就是闖紅燈了 因為過到一半就變燈了
除非是大型重機或改過的125 才有可能很快的衝過去
更何況對方只是一台山葉勁風九十
真雖... 我被對方撞到右前葉子和右前門
事情發生了 我也是報警 結果鑑定出來
也是疑似雙方闖紅燈 就是塗牛屎啦
各自處理各自的
對方機車全毀 人沒事 我的車子也修一萬多
唉...花錢買個教訓 那就是開車一定要眼觀四面 耳聽八方
千萬不要過度相信後視鏡和左右後視鏡
頭一定要轉過去看 因為有死角
千萬不要以為自己是綠燈就穩贏的
有時候要注意一些不守法的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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