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對於道路的爛況已經罵到不想罵了有一個很大的原因就是 " 人手孔蓋的間距無立法規範"!造成每個單位一直鋪人手孔蓋,以申請施工費用,鋪愈多,申請費用愈多!!而同單位短距離內一大堆的人手孔蓋造成路面嚴重不平整!請問各位大大要如何立法規範其人手孔蓋的間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