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吊的原則及標準是什麼?

一直以為假日黃線是開放停車的,尤其在台北北投立農街二段非交通主要幹道的地方。
今日(2009/04/26)星期天早上就停在這裡的黃線上(如圖左側黑色車處),中午用餐回來發現被拖吊了,心裡e04到最高點。
到拖吊場領車,收據上說明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4款,查到的條文如下: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若說只開罰單心裡或許還好受一點,竟然被拖吊就很@$#&^%。對街同樣是黃線,甚且是紅線都停滿車就沒事,而且據拖吊處說黃線僅有公告(或立牌)路段能假日停車,若無則不能停車。可是我看整條立農街二段都沒公告,為何對街的車輛相安無事?怎有不同的標準?同時間看到車流量更大的石牌路黃線停滿車就沒事。
拖吊車輛的原則及標準是什麼?黃線停車是事實,但並沒有阻礙交通而達到必需拖吊的急切性啊!
嚥不下這口氣一定要去申訴,至少還我拖吊費及保管費共1200元。

各位的看法如何呢?請指教。謝謝!
(請不要鞭笞,只是不滿被拖吊。)

拖吊的原則及標準是什麼?
2009-04-26 17:0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原則 標準
黃線只有人在車上可以臨停,紅線則是連停都不能停
這應該是365/24都是一樣的規定
另外深夜台北市紅黃線的確是不拖吊,可是如果佔用道路情況嚴重,人家申訴你還是會被拖(像是擋到出入口等等)
此外現在台北市市民服務專線1999隨時服務,只要有人看到他撥一通電話警察就去了,就算不拖最少也會開單
所以.....其實你應該知道大概是誰打的電話了
如果你不爽,可以.....打1999直接讓對面一起陪葬呵呵,這樣會不會讓你心情比較好呢?(相信我,大概只要花10分鐘你就會看到結果)
臨停還是人在車上(停人家門口最好還是留個電話),真的要停久一點,建議多找找路邊車位,或是花錢停停車場吧
煙波釣叟 wrote:
一直以為假日黃線是開...(恕刪)


第一次聽到....我真是孤陋寡聞!面壁中0000.....
我用600D寫日記
唉 節哀 錢再賺就好了
既然樓主違規屬事實 1200元怎麼可能還你?
別人違規並不影響你的違規事實阿 何況你沒辦法舉證其他違規是不是被拖吊完又停放的
我同學就曾經在輔大外面整排違規機車被吊走 然後整排又停滿 結果他還以為被偷走....
現在檢舉方便 停車還是小心為妙
至少還我拖吊費及保管費共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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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你"消費"比我低

上次愛車被橫行台北的[紅蟑螂集團]"擄車勒贖"

花了我2100才贖回
3樓的大大別這樣說,相信有很大比例的人認為假日黃線是開放停車的錯誤觀念。
我已有N次在週六白天停在敦化南路一段(非巷道內,而是在市民大道與忠孝東路之間路段)的黃線上,從來沒被開過紅單,進而延伸假日黃線是開放停車的觀念。
如2樓說的,或許是商家舉發的,不過也無憑據。
舉證之所處,敗訴之所處,想如4樓所說的舉證是難上加難,除非我24小時不斷去這路段錄影。
已從台北市民e點通去申訴了,不管如何,表達了我的不爽。

5樓大大別生氣,我們的價碼一樣,1200只是拖吊費及保管費,還有違規罰款900元,加起來剛好2100,只是我沒指望退回那900元。

只能說這是積非成是的問題
我們家這帶長久以來都是六日不開單
所以六日管他什麼線停得滿滿滿
要找個車位連紅線都沒得停
大概是最近要回收消費卷
禮拜六日開始不定期開單甚至拖吊
平常日一天螃蟹車隊來尋好幾次 ... 假日不定期不定點拖吊
我也中一張禮拜天正中午員警手開的罰單 900 噴掉
這能怪誰?怪自己過太爽而已 .. 鼻子摸摸罰單繳掉
還有以前平常日晚上是不會開單方便大家暫停
現在平常日晚上八九點還會帶隊來拖吊
沒什麼好申訴的 ... 誰被拖出去檔子彈而已
最好的辦法是 24h 照規矩來
請樓主參考一下這篇...
假日可否停車?

凡事都有例外...
例外之外才是依循原則...

台北市有些重點夜間路段...
超過10點或11點還是會拖車的...
像東區SOGO...信義三越...
還是照拖...
請到台北市政府交通管制工程處查詢就可知道了,附件如下:

台北市黃線可停車時段表

或者您停車的時候,仔細看一下路邊的告示牌,也可以知道時間。

台北市真的很難停車,但還是要小心。
聽的懂人話的主管才是好主管!!
真的是太過分了,市政府會不會太缺錢了,一直拿人民當ATM!

停在我公司門口,上去拿東西,結果剛開門就接到管理員的電鈴,說有人來拖車。

我衝下去已經被拖走了,後面另外一台拖車丟給我一張紙條,叫我去領車。

真是有夠倒楣。

好一個56條1項04款!

我公司附近假日根本就是被鎖定。
又不是停在大潤發好市多那一邊,停在我公司樓下也被拖真的很過分。
四分鐘就被拖到民權保管場了,這根本就是大白天公開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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