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4/5日當場被開了一張罰單(被雷射槍打到),結案日期為4/20,但是到現在郵局跟監理所都沒有我違規的紀錄工作日只剩下今天,明天與4/20了 .昨天打電話給監理所,叫我先繳錢上去登錄 請問這樣對嗎?
柑仔920 wrote:小弟於4/5日當場被...(恕刪) "當場"...所以你是超速後被警察攔停開單!!現場領紅單的囉...郵局跟監理所都還沒紀錄...可能員警遺漏處理..."不死三振"...呵呵!!再去電子監理所上查詢看看吧...www.mvdis.gov.tw
柑仔920 wrote:查詢結果 *****...(恕刪) 不知道你再哪一區...除了查詢當地的監理所...最好...北區監理所也去看一下...都沒有...只能說...遊走灰色地帶...沒事就沒事...不會被追討...追討起來...你也跑不掉..."當場"...所以你也有現場簽名留底...代表了你知道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