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設我A車還在第一線道只是偏右 B車追撞過來 又是誰的錯?

雙方車子又沒有停在原位方生事故地點
警察沒做測量
畫圖說是我A車右後方碰撞B車左前方 搞到現在B車保險公司找我賠賞費用 真的粉嘔氣

偏偏那晚又喝酒
警察已經開我酒駕未肇事
酒測值0.3
被罰了兩萬
駕照被扣了一年
加上當初這份筆錄我也不清不楚的簽名 內容是我第一當事人願賠第二當事人 白紙黑字
筆錄如果送出 我是否可以去找警察做附加備註?

我已經有去辦理交通初步判定 但是交大說就合解
沒有交通初步判定
那我是否可以去辦理交通裁決書呢?

因為交通初步判定沒結果 那交通裁決是否會有結果呢?

這就是我的煩惱 想請各位大大幫我解 那交通裁決是否會有結果呢?

如果我去法院申訴有用嗎?

另外我想申訴 要如何經過哪一個管道申訴呢?

拜託各位大大超專業的知識救救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