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小鸭 wrote:
連較慢速小型車是指時...(恕刪)
有些東西他寫得不錯 但針對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但........." 就有很獨到的見解


herblee wrote:
所以您說對了, 保持...(恕刪)
paratrooper862 wrote:
第八條第三項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看到沒 行駛兩字~~~ 不是超越 也不是超車
...(恕刪)
黃色小鸭 wrote:
"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就是中線車道
"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就是中線車道
"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就是中線車道
還在跳痛啊?
我都不知道國五國六...有中線車道
...(恕刪)
黃色小鸭 wrote:
法條中哪邊寫到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就是中線車道???沒有 根本沒有
...(恕刪)
黃色小鸭 wrote:
你把法規斷章取義只談中線路權只是模糊問題焦點
沒中線的路段 法規要怎麼解釋?
...(恕刪)
黃色小鸭 wrote:
又要開始編另一套說法了嗎?
大型車不敢再談了?
前面不是說大型車是超越 不用回外線?
前面不是說較慢速小型車是超越 不用回外線?
...(恕刪)
herblee wrote:
不必離開, 寫在高管規則8-1-1及8-1-2,"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這一句,當中寫的是超越Passing, 而不是超車Overtaking。
所以不必二次變換車道+超越,只要超越Passing,在8-1-1,8-1-2都是指"中線車道"
超越後不必離開的車道是"中線車道",不是內側車道,請勿弄錯了不同車道的路權規定
...(恕刪)
黃色小鸭 wrote:
大型車不敢再談了?
前面不是說大型車是超越 不用回外線?
前面不是說較慢速小型車是超越 不用回外線?
...(恕刪)
黃色小鸭 wrote:
明知錯誤還死拗硬拗
死不認錯的態度沒幾個人會跟你理性討論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恕刪)
herblee wrote:
警察是執法,不是警察...(恕刪)
toocck wrote:
我比較笨找不到超車專用道這條法律.幫我找出來才是真的.否則專用二個字也都是你的想像而己.因為他有旦書可以以最高速行駛.但你所提的.都只是何謂超車的方法.規範.並不是指超車道為"超車專用"
...(恕刪)
toocck wrote:
因為他有旦書可以以最高速行駛.
...(恕刪)
toocck wrote:
但你所提的.都只是何謂超車的方法.規範.並不是指"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