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對於嚴重違規的車主予以懲戒,但是近來連一些一般車主可能會忽略的細節也被一些檢舉魔人拿來逞慾,我非常同意轉彎處必打方向燈,但是在連續路口又必須轉彎的情況下會有多少車主有辦法確實打燈且不壓到線?
還有,出交流道虛線上必須打燈我也同意,但是有多少車主會做呢?交通法則有多少人能倒背如流?確定各位心中的認知都是對的嗎?
目前的社會氛圍就是:路上即使乖乖按照規則行駛,還是有時會有疏忽但不會危及他人的狀況,但總是被這群自認正義之士或檢舉達人的弄得烏煙瘴氣,畢竟我們都不是機器人,何況機器也是會犯錯的,就因為如此,還是要吞下一張可能其他人也會拿到,但只是自己倒霉被拍到的罰單。
若是惡意逼車或者飆速等,非常贊同大家勇於檢舉,但是,有時候僅是少數疏忽未打燈等情事也被開單,只會讓人覺得,一上路最好繃緊一點,免得打燈的秒數不足或壓到一點點現而吃到罰單,但是那些逼車飆速的仍然在路上撒野,檢舉這件事情感覺就是被民眾濫用了...
台灣胖胖糖 wrote:
先聲明,我未被民眾檢舉過
常看到網上有人被檢舉
被檢舉的人若是被警察抓到
也只會摸摸鼻子就走了
而檢舉者
居然只是看到對方被罰錢
心中有很爽的心態??
搞得現在很多人外出似乎都在互相提防的樣子
你檢舉我,我就檢舉你,不管是不是你檢舉我的
真是所謂的禮尚往來
導致現在大家都互相猜忌
這,會不會是社會亂象的根源??
漸漸地,人與人之間也愈來愈不信任了?
或許有人會說
違規還怪誰
但,又有誰是不犯錯的呢?
誰都會有不小心的時候
如果,檢舉可以賺錢的話
這社會一定會變的更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