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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人到底怎麼了,動不動就檢舉??

我跟樓主感同身受,現在台灣人心裡不知是否生病了?現在行車記錄器不是拿來保障自身權益安全,而是拿來洩憤懲罰他人的工具。

同意對於嚴重違規的車主予以懲戒,但是近來連一些一般車主可能會忽略的細節也被一些檢舉魔人拿來逞慾,我非常同意轉彎處必打方向燈,但是在連續路口又必須轉彎的情況下會有多少車主有辦法確實打燈且不壓到線?

還有,出交流道虛線上必須打燈我也同意,但是有多少車主會做呢?交通法則有多少人能倒背如流?確定各位心中的認知都是對的嗎?

目前的社會氛圍就是:路上即使乖乖按照規則行駛,還是有時會有疏忽但不會危及他人的狀況,但總是被這群自認正義之士或檢舉達人的弄得烏煙瘴氣,畢竟我們都不是機器人,何況機器也是會犯錯的,就因為如此,還是要吞下一張可能其他人也會拿到,但只是自己倒霉被拍到的罰單。

若是惡意逼車或者飆速等,非常贊同大家勇於檢舉,但是,有時候僅是少數疏忽未打燈等情事也被開單,只會讓人覺得,一上路最好繃緊一點,免得打燈的秒數不足或壓到一點點現而吃到罰單,但是那些逼車飆速的仍然在路上撒野,檢舉這件事情感覺就是被民眾濫用了...

台灣胖胖糖 wrote:
先聲明,我未被民眾檢舉過

常看到網上有人被檢舉
被檢舉的人若是被警察抓到
也只會摸摸鼻子就走了
而檢舉者
居然只是看到對方被罰錢
心中有很爽的心態??

搞得現在很多人外出似乎都在互相提防的樣子
你檢舉我,我就檢舉你,不管是不是你檢舉我的
真是所謂的禮尚往來
導致現在大家都互相猜忌
這,會不會是社會亂象的根源??

漸漸地,人與人之間也愈來愈不信任了?

或許有人會說
違規還怪誰
但,又有誰是不犯錯的呢?
誰都會有不小心的時候

如果,檢舉可以賺錢的話
這社會一定會變的更亂……
clarinet2055 wrote:
我跟樓主感同身受,現在台灣人心裡不知是否生病了?現在行車記錄器不是拿來保障自身權益安全,而是拿來洩憤懲罰他人的工具。

同意對於嚴重違規的車主予以懲戒,但是近來連一些一般車主可能會忽略的細節也被一些檢舉魔人拿來逞慾,我非常同意轉彎處必打方向燈,但是在連續路口又必須轉彎的情況下會有多少車主有辦法確實打燈且不壓到線?

還有,出交流道虛線上必須打燈我也同意,但是有多少車主會做呢?交通法則有多少人能倒背如流?確定各位心中的認知都是對的嗎?

目前的社會氛圍就是:路上即使乖乖按照規則行駛,還是有時會有疏忽但不會危及他人的狀況,但總是被這群自認正義之士或檢舉達人的弄得烏煙瘴氣,畢竟我們都不是機器人,何況機器也是會犯錯的,就因為如此,還是要吞下一張可能其他人也會拿到,但只是自己倒霉被拍到的罰單。

若是惡意逼車或者飆速等,非常贊同大家勇於檢舉,但是,有時候僅是少數疏忽未打燈等情事也被開單,只會讓人覺得,一上路最好繃緊一點,免得打燈的秒數不足或壓到一點點現而吃到罰單,但是那些逼車飆速的仍然在路上撒野,檢舉這件事情感覺就是被民眾濫用了...,...(恕刪)

沒錯
所有人都違規過
連法官跟警察都一樣
所以違規都不要取締了

檢舉達人正義之士真的是超可惡的
竟然拿行車記錄器當做洩憤懲罰他人的工具
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小事嘛
連這個也要檢舉
真是太扯

全力支持行車記錄器不能用於檢舉交通違規
然後最好民眾可檢舉交通違規法條也廢除掉
這樣以後大家都來違規違停
只有警察當場攔查才能開單

而且警察來了還不一定開單
只敢勸導驅離而已
你爽我也爽
大家開心
頌啦

雖然我沒看懂大大您真的意思,但是我覺得倒是不用那麼激進,如果人人都是檢舉達人的話,台灣每天應該會有上億件的檢舉案件要處理吧?

我非常同意民眾可以檢舉,但檢舉人可以不帶一絲情緒公正取締嗎?何必最後玩一玩就像是紅衛兵一般,只要上路要小心被批鬥...


今價賣喔 wrote:
沒錯所有人都違規過...(恕刪)
clarinet2055 wrote:
我非常同意民眾可以檢舉,但檢舉人可以不帶一絲情緒公正取締嗎?何必最後玩一玩就像是紅衛兵一般,只要上路要小心被批鬥...


只要警察可以不帶情緒審核檢舉案就可以了,就算有情緒,也都是依法處理呀。
為了避免"人治"的狀況標準不一,才會用法治的方式。
大家都遵照一樣的交通規則,不好嗎?

老是在爭"我又沒礙到人"不煩嗎?
昨天有位丟糞的女士,他也說他沒惡意呀。


如果人人都是檢舉達人,我覺得檢舉案件一定是變少,不會變多。


紅衛兵是在維護黨的利益。交通規則是在維護大家行的權益。
紅衛兵可以說成是迫害,交通規則怎麼會是迫害?
clarinet2055 wrote:
雖然我沒看懂大大您真的意思,但是我覺得倒是不用那麼激進,如果人人都是檢舉達人的話,台灣每天應該會有上億件的檢舉案件要處理吧?

我非常同意民眾可以檢舉,但檢舉人可以不帶一絲情緒公正取締嗎?何必最後玩一玩就像是紅衛兵一般,只要上路要小心被批鬥......(恕刪)

不可能人人都是檢舉達人啦
要花時間又沒錢領的事
不要說別人啦
你肯幹嗎?
一百個人看有沒有一個肯幹喔


你說的沒錯
我超認同的啦
檢舉人都會有情緒地檢舉
有些還會陷害別人違規
玩一玩搞的好像紅衛兵一樣
真的是太恐怖囉
與其這樣
不如全面廢除民眾可檢舉交通違規法條
讓那些人不可以檢舉就好了
這方法太棒了

不過聽說
罰單好像是警察開出的
不是檢舉人開出的
檢舉人好像只是把影片交給警察
開不開單還是看警察
以上不知道正不正確啦
聽說的啦
好像是這樣啦

cdyao wrote:
只要警察可以不帶情緒審核檢舉案就可以了,就算有情緒,也都是依法處理呀。
為了避免"人治"的狀況標準不一,才會用法治的方式。
大家都遵照一樣的交通規則,不好嗎?

老是在爭"我又沒礙到人"不煩嗎?
昨天有位丟糞的女士,他也說他沒惡意呀。


如果人人都是檢舉達人,我覺得檢舉案件一定是變少,不會變多。


紅衛兵是在維護黨的利益。交通規則是在維護大家行的權益。
紅衛兵可以說成是迫害,交通規則怎麼會是迫害?

...(恕刪)

殺人也可以沒惡意阿
又沒有妨礙到其他人
我殺他
又不是殺你
你叫甚麼叫
又沒妨礙到你

呵呵
clarinet2055 wrote:
但檢舉人可以不帶一絲情緒公正取締嗎?


檢舉者可以取締?

什麼都不知道,還要裝知道,笑死人啦!
大大這麼說大概了解您的意思了,想必應該是公正不阿的達人,真羨慕您能住在烏托邦,希望永久幸福下去。

不過我們普羅大眾只是凡人,可能無法與大大您高清亮節相比,我們吃罰單也是應該的,祝福您能永遠這麼幸福下去!

走路不小心碰到他人肩膀也可以與殺人相比,那麼乾脆所有犯罪者一律死刑,不過我無法與烏托邦的人們溝通,也請原諒我就此打住,小的貼文大大也可以當空氣,期望哪天也可以看到大大完美的駕駛技術。

今價賣喔 wrote:
殺人也可以沒惡意阿...(恕刪)
clarinet2055 wrote:
大大這麼說大概了解您的意思了,想必應該是公正不阿的達人,真羨慕您能住在烏托邦,希望永久幸福下去。

不過我們普羅大眾只是凡人,可能無法與大大您高清亮節相比,我們吃罰單也是應該的,祝福您能永遠這麼幸福下去!

走路不小心碰到他人肩膀也可以與殺人相比,那麼乾脆所有犯罪者一律死刑,不過我無法與烏托邦的人們溝通,也請原諒我就此打住,小的貼文大大也可以當空氣,期望哪天也可以看到大大完美的駕駛技術。冷笑
...(恕刪)

你現在才懂喔
反應還蠻快的耶

對阿
你怎麼知道我住在烏托邦阿
不過我沒有公正不阿高清亮節呀(高清亮節 我還高清無碼咧)
我天天都超速耶

平面道路限速40 50
我都開到50 60 甚至70耶
我天天都違規超速阿

可惜都收不到罰單
因為民眾無法檢舉超速
好爽喔

碰到他人肩膀一律死刑阿
我非常贊成呀
你快點去督促立委修法呀
等你喔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檢舉者可以取締?

什麼都不知道,還要裝知道,笑死人啦!...(恕刪)

檢舉人不只可以取締
還可以改善台灣交通
維護世界和平呢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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