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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123更新,違停的計程車終於被判刑有罪)我天天檢舉中和中正路872號的違停,卻依然無法救妳一命,請給我更多力量持續天天檢舉!


pafupafu wrote:
然後那台機車也很有趣,要臨停,後面一大段黃線不停,偏偏要臨停在那短短紅線那


我也不知道為何公車方格之前後,

還要刻意留1.5公尺的紅線?

補足站牌十公尺範圍吧,哈哈。



至於違停者,

其實什麼顏色的線都不重要,
(有50%不知差別在哪)

因為就是不想走路,

一定要停在店門口,直接走進去呀。

有車先違停了,就併排囉。


幸福很簡單 wrote:
樓上罵檢舉違停的踹共!


這位幸福的朋友不用生氣,

這個討論區,

小學生,沒駕照的人,都可以講一嘴多會開車,

在沒有秀出駕照前,

那種留言根本不用回應。

感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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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x7788 wrote:
違停是違規無庸置疑,
但如果前方換成是公車停靠路邊,
機車不也是要閃??
當機車發現前方有阻礙物,想切換車道時,
是否有做到減速然後注意後方有無來車,
再變換車道的動作?
很多機車都沒注意就直接閃避,
這應該也是造成事故的因素之一。...(恕刪)



公車若是停在合法位置
那麼公車沒有肇責
回標題
違停車沒有停在合法位置~就是有肇責
就差在這裡而已
摩托車不管怎樣 變換車道當然是要注意後面及旁邊車輛
但~違停就是可惡
我們痛恨違規 一定要努力不懈的檢舉下去
守法是基本義務
不應該把違停車與守法車混為一談 把責任全怪在機車 來規避違停車的肇責

A辣愛怕跑 wrote:
不應該把違停車與守法車混為一談 把責任全怪在機車 來規避違停車的肇責


只要這個案子的公車記錄器,

能清楚錄影到違停公車區的違停車輛車號,

一定有責任,

公車司機絕不可能不提出當作保護自己的證據。

違停車當然要賠償,

判決多的是,

只有奇怪的人一直不想接受違停車的惡劣呀,

真是好笑喔。
道路設計的問題比較大!那麼大的商業區竟然沒設計卸貨停車格
要卸貨的司機要在那邊下貨⋯
檢舉不能解決問題!是政府機關有沒有好好得設計

下圖為蘆洲區某個賣場,每天要進多少貨 ?

我也沒看過他違停,

該賣場有自己的停車場,我想檢舉還檢舉不到咧。






想要停車方便又不違法,

當然就是自備停車場,

不要只想賴給政府,

一堆民眾都自備自己的停車位了,就是不想違停造成別人的困擾,

民眾都買得起了,賣場買不起 ??

不就是因為肯花自己時間檢舉的人還太少,賣場想偷雞而己。
水產帥哥 wrote:
道路設計的問題比較大!那麼大的商業區竟然沒設計卸貨停車格
要卸貨的司機要在那邊下貨⋯
檢舉不能解決問題!是政府機關有沒有好好得設計...(恕刪)



那裡本來就是禁止停車了
生意人還是執意要開設需要貨車卸貨的商店
到底誰的問題比較大?
什麼問題都怪政府安捏甘對?
機車遇到前方合法停車或非法停車 都會閃到左邊車道
你的著眼點是不論機車遇到前方合法停車或非法停車 都會死 所以機車責任最大
但我不這麼想
假設合法停車或非法停車各占50%
常檢舉的話就不會有非法停車
機車死亡率從原本的100%降到50%
樓主所說的檢舉即救人命 這觀點完全正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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