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涵1108 wrote:個人反對+1不是所有...(恕刪) 這麼說也有道理 但是假設是一樣人品濫的人我寧願人品不好的人騎車也不要開車 因為騎車撞車至少撞擊力比汽車小很多 駕駛死了就死了成年人自己對自己負責 知道自己騎的是機車還亂亂來撞死頂多稱的上遺憾而已不過一台瘋車在路上亂亂開就不只死駕駛那麼簡單而已 駕駛還不見得會死大型重車駕照最快也要20歲以上才能考 也不是高中生可以隨隨便便騎著亂跑的
王小涵1108 wrote:個人反對+1不是所有騎重機的人人品都不好 ,但沒辦法 就是有老鼠屎問題是當人品不好的騎士 騎上高速公路出事後,會造成後方多大的困擾我知道有人會說開車也是一樣你也知道開車會出事怎麼會不知道人品不好的騎車更容易出事...(恕刪) 那這一位你認為人品不好的騎士,因為不能騎車上高速公路改開車上去,人品就會忽然好了嗎?你怎麼會不知道人品不好的人開車一樣會出事,難道說開車出事後就不會造成後方的困擾嗎?,
王小涵1108 wrote:我有說人品不好的騎士...(恕刪) 如果預設立場"出事故"後死狀悽慘...你有辦法搭飛機嗎?你有辦法搭高鐵嗎?機車閃避危險能力遠高於汽車...出事死亡率雖高...但出事率卻較低...開車還是騎車誰比較會死...還不一定...目前的數據看來...開車比騎車更容易死!!這一般人應該"很難想像"吧!!?最後...機車被撞倒後不會瞬間停止...用點常識想想...要有多大的速度差才會撞到手腳分離......
王小涵1108 wrote:我有說人品不好的騎士...(恕刪) \難道你不認為 汽車在公路上 把"別人"撞的頭身腰手腳全都分離會比機車相撞拉到旁邊 還要難清理嗎?駕駛死了就死了 成年人自己對自己負責 但是我的生命不希望建立在其他人的不負責之上若一樣有瘋車 我寧願他是台機車 汽車撞人跟機車撞人的殺傷力差太多了
哇哈哈哈哈!中午得知已經協商完畢,委員會審查通過,不用交付黨團協商,逕付全院審查 ~目前已知的內容如下(引用自重車論壇"大尾鱸鰻"車友的文章):協商完畢,宣讀條文1.550以上得依公告路段、時段行駛高速公路,應持照一年以上、有小客車執照者2.550以上行駛高速公路,有下列行為者:同車道、行駛路肩、未依規定戴安全帽.....等,處6000元以上罰鍰附帶決議:1.國六、國八、國二新化以南為試辦2.現行社會對550以上上國道仍有疑慮,請交通部針對試辦結果進行問卷調查,以進行後續第二段開放3.相關標線...配套措施,請於修正通過公告後半年內設置完畢下次的議會將針對黃牌車路權與紅牌車前牌的取消來討論協商~
althewind wrote:哇哈哈哈哈!中午得知...(恕刪) 大型重機車 將可騎上國道中廣 – 2011年10月20日 上午11:38許多國內大型重型機車騎士有福了!......台灣重機路權終於又前進了一小步,早就已經說過,重機開放高速公路指日可待,這是路權、人權的躍進,就偏偏有很多村夫愚婦盲目抗拒,不知道01上反對的各位怎麼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