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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

nerdwannabe wrote:
我說狗擋路哩, 怎麼不敢提擋路 勒? 狗擋路有沒有違法阿? 沒有阿!!! 依照你的邏輯, 沒有違規就是有道德喽?


笑翻,如果路小到那樣,這就是你連狹窄路的通行都不會通行了
逛夜市你是怎樣走的,那就怎樣走
飼主也是要走動的,沒事又不會檔在那邊,我還真沒看過完全檔著連過都過不去的

只有看過怕狗的自己要離狗超級遠,認為不夠遠就是擋到自己,我身邊就有認識這種怕狗的,看到野狗就躲到我旁邊

或是看到狗出現在自己不想看到的地方,就覺得不爽
難道大家要為了你個人的需求連巷子寬都不能在那邊?

遛狗有遛狗的規範,大家依照規範就OK

nerdwannabe wrote:
我們都會說 "好狗不擋路". 事實上, 擋路的狗除了造成其他用路人困擾, 牽狗的狗主人的道德也是差了點.


那是你自己討厭,所以自己去界定什麼東西困擾自己
就說你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中
就像討厭寵物出現在餐廳內,但自己卻沒去看外面掛了寵物友善,就算看到了也覺得不爽就是不該存在,執著著自己的規範卻忘了別人的遊戲規則

好像世界要繞著你認定的規則走才是有道德
殊不知和那些爭博愛座的大爺一樣,從法制面到理制面都虧到翻了還認為自己有理
bbboywind wrote:


再來追撞一定是ACC的關係比較大嗎?
我認為最大的原因還是超速與安全距離不夠。"十次車禍九次快"。
還有就是任意變換車道。這些是更常見的車禍不是嗎?
安全宣導上也都是宣導這些居多。
就是太常見所以不上新聞,而撞蠍子車比較有話題才會上新聞。
但這樣並不代表車禍追撞都是撞蠍子車,不代表都是跟ACC有關。
所以在內線失去警戒心是肇事主因?不見得吧,上述的其他原因更有可能!

個人淺見。謝謝。


十次車禍九次快 只是個低劣的洗腦騙術, 完全是錯誤的言論
再來啦



國道警察局呼籲駕駛,慢速車請勿佔用内車道,跟上車流保持安全車距,並分享同仁執勤時經常遇到的狀況:

1.當內側車道上有障礙物,例如故障車、事故車、掉落物時,只剩右邊可以閃避,另一邊就是內側護欄;開在中線或外線車道至少還有兩邊可以選擇。

2.當開在內側車道突然發生車輛故障或是爆胎時,臨時要切到路肩待援的困難度跟危險性會大幅增加,且若不幸卡在內側車道上,則容易造成後方車輛閃避不及而追撞上來。

3.雨天時,內側車道較其他線車道容易積水,可能造成車輛失控,引發交通事故,而雨天單一車輛事故,多為自撞內側護欄。

4.長時間駕車可能會降低警覺心,容易開到打瞌睡,「一恍神就不小心去撞上內側護欄了」。

5.干擾車流:內側車道其實是作為『超車』之用,慢速及長期占用,會增加後方車輛變換車道頻率,干擾車流順暢並降低平均車速,也容易引發交通事故的發生。

6.再來可能碰上的,就是與逆向車或是對向車道撞過來的車發生事故。鑒於台灣駕駛習慣,逆向車輛大多會行駛在內側車道,養成安全好習慣,依速限行車,非超車不要占用內車道,慢速車也請勿占用內車道。


看到第五條沒有?! 內線路塞會干擾車流, 增加後方車輛變換車道頻率, 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因為內線路塞把超車道塞住了, 所以車流只能從其他通道前進. 如果把塞子移走, 道路法上順暢, 減少變換車道頻率, 提升安全
CcCManCcC

我相信路上開車,應該都看的到左右是怎樣的情況。會喜歡貼屁股大概是那些車款和開車風格,這種問題大家開了幾十年的車都看N次真的不用辯解了。

2024-12-18 11:30
nerdwannabe

版上有個內線路塞就 自稱無法關注後車動態阿, 他說他只會之道後面突然多出一台車, 他沒法知道後車是因為速度比較快 貼上來的喔

2024-12-18 11:32
CcCManCcC wrote:
笑翻,如果路小到那樣,這就是你連狹窄路的通行都不會通行了
逛夜市你是怎樣走的,那就怎樣走
飼主也是要走動的,沒事又不會檔在那邊,我還真沒看過完全檔著連過都過不去的

只有看過怕狗的自己要離狗超級遠,認為不夠遠就是擋到自己,我身邊就有認識這種怕狗的,看到野狗就躲到我旁邊

或是看到狗出現在自己不想看到的地方,就覺得不爽
難道大家要為了你個人的需求連巷子寬都不能在那邊?

遛狗有遛狗的規範,大家依照規範就OK


所以狗擋住你的路, 讓你過不去, 狗沒有違規, 你也就乖乖等狗讓路 然後覺得狗很好 沒問題?
nerdwannabe

笑死, 正確駕駛方式是不庭的掃視前後左右哩. 隨時注意車身周圍動態. 那像你啊, 眼睛死盯著前方一點距離. 連左右照後鏡是看哪裡的都搞不清楚. 台灣駕照真的太好考了

2024-12-18 15:37
bbboywind

行阿,你不停的定義是5秒一次我知道,我尊重你的選擇,你就這樣北高開一次,脖子別受傷阿。對阿,你連左右後照鏡都不會調不會看,還能上路,駕照真的太好考了。還想教別人開車。

2024-12-18 15:53
nerdwannabe wrote:
所以狗擋住你的路, ...(恕刪)


腿在自己身上為何會過不去?
三隻狼狗在天橋上沒得閃的地方和我迎面而來我都能走了

你會過不去
先生有什麼障礙嗎??

我還真不知道狗要怎擋你
只有你自己想和狗拉開很大的距離才覺得被擋到
建議拍張照來看看你怎被擋的
CcCManCcC wrote:
腿在自己身上為何會過不去?
三隻狼狗在天橋上沒得閃的地方和我迎面而來我都能走了

你會過不去
先生有什麼障礙嗎??

我還真不知道狗要怎擋你
只有你自己想和狗拉開很大的距離才覺得被擋到
建議拍張照來看看你怎被擋的


哈哈哈, 所以你不敢說 被擋路了 會造成你的困擾?

如果狗換成個很寬的人勒? 把通道擋住了?! 法規可能說站在通道上是違法的阿

他不讓開你也不過不去, 不過依照你的言論, 他站在那裏合法阿, 不應該因為其他人要過就需要讓開阿
bbboywind

講理說不過人,就只會跳針汙蔑。抱歉喔~我可以另外再叫你一聲,跳針仔嗎?我想不久你就能八仙過海了,快要有八個稱號了。

2024-12-18 15:55
nerdwannabe

內線路塞都只會不停的跳針 我已經開到最高速限了. 所以到底是誰在跳針阿?[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2024-12-18 16:38
nerdwannabe wrote:
哈哈哈, 所以你不敢說 被擋路了 會造成你的困擾?

問題是你舉的例子超爛
被擋路?怎樣被擋路?
你有沒有在夜市和菜市場被人擋過路?擋到該怎處理?你不會?
還是你走進夜市..菜市場,大家要摩西分海幫你開條路給你過?最好還鋪上紅地毯?


nerdwannabe wrote:
如果狗換成個很寬的人勒? 把通道擋住了?! 法規可能說站在通道上是違法的阿

摸乳巷碰到洪金寶概念?
阿你不會等他過了以後再過去

nerdwannabe wrote:
他不讓開你也不過不去, 不過依照你的言論, 他站在那裏合法阿, 不應該因為其他人要過就需要讓開阿


他又不是站著不動
只是你跨步距離比對方大
自己想辦法鑽不會
夜市不會逛了?
菜市場不會逛了?
自己走路比那些老太太快,自己要會鑽阿


你別忘了,外側車道的車子是移動狀態
你想拿個靜止狀態的情境來比喻???
CcCManCcC wrote:
問題是你舉的例子超爛
被擋路?怎樣被擋路?
你有沒有在夜市和菜市場被人擋過路?擋到該怎處理?你不會?
還是你走進夜市..菜市場,大家要摩西分海幫你開條路給你過?最好還鋪上紅地毯?


依據你的邏輯, 你開在內車道, 自認合法, 就沒有必要讓, 其他人也無權要求你讓

正常人走路遇到有人擋住, 都會說個"借過", 擋路的通常就會側身一下, 給人個方便
眼觀八方 自我覺察的人 看到人走過來了早就讓出條路給其他人走了


不過依照你的邏輯阿, 我站在這裡沒有違法, 你們沒有權力要求我讓路的
nerdwannabe wrote:
5.干擾車流:內側車道其實是作為『超車』之用,慢速及長期占用,會增加後方車輛變換車道頻率,干擾車流順暢並降低平均車速,也容易引發交通事故的發生。

6.再來可能碰上的,就是與逆向車或是對向車道撞過來的車發生事故。鑒於台灣駕駛習慣,逆向車輛大多會行駛在內側車道,養成安全好習慣,依速限行車,非超車不要占用內車道,慢速車也請勿占用內車道。


看到第五條沒有?! 內線路塞會干擾車流, 增加後方車輛變換車道頻率, 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有數據有推,好的一樣褒揚你。
但我就一個疑問,未保持安全距離的,是否就是車速過快的?因為愛開快車所以才會擠壓到跟前車的安全距離。
而超速那欄是"超速失控",也就是在高速下失控撞車或翻車,意思是出事時的車速是超速的。
但因為超速來不及煞車而導致安全距離不夠而追撞上前車,是不是算在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項目裡呢?
也就是說,超速在前,而看到前面有狀況,開始煞車,但因速度太快了煞不住,
而出事時的速度並沒有超速。而車子本身並沒有失控(左右擺,飄移或是翻車),所以不會算在超速失控上,
而是算在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項目上。
以上純屬個人推測,請供大家思考。

十次車禍九次快,這就是政府宣傳的口號,如果你覺得是政府騙局,那是你的自由我沒問題。
我有問題的就是,
當政府宣傳內線是超車道,你視為珍寶,你視為聖旨。
當政府宣傳內線可以最高速限行駛,你視為垃圾,你視為沒道德。
當政府宣傳十次車禍九次快,你視為洗腦,你視為騙局。
恩.......恩......這就是你的標準,提倡道德的人。


總算有點不一樣的東西了,不是一再地跳針了,給你鼓勵鼓勵。

只是你還是犯了一樣的錯誤,不論是看法規還是你自己貼的道德法律的圖,你總是只看一半。
就跟你說看文章,請把眼睛張開。

第五點:
5.干擾車流:內側車道其實是作為『超車』之用,慢速長期占用增加後方車輛變換車道頻率,干擾車流順暢降低平均車速,也容易引發交通事故的發生。

這裡講的前提是,慢速長期佔用。
如果你國文真的可以的話,就知道"及"是and是兩個同時成立時,
也就是要慢速並且長期佔用才會導致後面的事情。

而老早講了幾千次了你都聽不進去的,最高限速行駛,並不是慢速。
不是比你慢的都叫慢速。慢速車在高速公路是80/60要走中外線。
不是在你前面的車就叫慢速。
你到底行不行?世界不是只有你一個人。

再來第二點,你自己打自己臉的。"增加後方車輛變換車道頻率,干擾車流順暢並降低平均車速"
老早就跟你說過了,變換車道影響車流會導致總流量下降。
你自己PO文證明了這一段你一直不願意承認的不願意聽的話。

你提倡的主張,超完車就回中線,當不是沒車的情況下,中線或多或少就是有車。
當我們110+從內線超完車回到中線,沒幾秒又遇到中線的車,又要切出來走內線。
超完車再回中線。又沒幾秒,又遇中線有車,再次切出來走內線。
這樣就產生了非常多次變換車道,這樣影響車流才大。這樣才是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自己引用的文章,可別不承認阿。可別又裝作沒看到,還是你又要去談狗了?
nerdwannabe wrote:
依據你的邏輯, 你開在內車道, 自認合法, 就沒有必要讓, 其他人也無權要求你讓


車道就是如此,如同上坡下坡誰禮讓誰,緊急避難車有優先權,依法有據

難道你考照沒學這些?
要重新讀呦


nerdwannabe wrote:
正常人走路遇到有人擋住, 都會說個"借過", 擋路的通常就會側身一下, 給人個方便
眼觀八方 自我覺察的人 看到人走過來了早就讓出條路給其他人走了
不過依照你的邏輯阿, 我站在這裡沒有違法, 你們沒有權力要求我讓路的


走路的禮讓,沒有明確的法源依據能參考
只能以誰方便讓來思考

但在道路駕駛上支線幹線,上下坡,無號誌
所有都有明確的法規告訴你要怎樣讓
誰有路權先通行
這些你都不懂???

難道要走進鐵道然後說自己行人有優先權?國家推倡禮讓行人?火車不看路?
連法源都不懂還來爭老半天

真是...
就像人家排隊買東西,人家都設定好規則了,就有人硬要說自己是老人想要插隊一樣,不給他插還說沒禮貌,沒同情心..........
看看..現在的人真是
A辣愛怕跑 wrote:
真的按照法條...(恕刪)


其實還有駕駛心態。行車跟超車時候的駕駛專注度跟準備是不同的。順順開行車就是穩住油門,按照差不多的速度開,超車,駕駛必須提高專注度,油門重踩。這兩個開法截然不同。

但我們的交通法條就是讓這兩種開法的人可以同時存在同一條線道。不是個好辦法。
nerdwannabe

ACC 也不是讓路塞可以無腦的擋住車流 製造塞車 造成他人困擾

2024-12-18 15:20
daslebewohl

oxa9615 會開車的,常開車的就懂我說的行車跟超車的差別。

2024-12-18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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