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給樓主。貨車並排停車,它是嚴重累犯,這位置就是當自家車庫再用,搞的我要收鏡子才能過,17:00報警處理。如18:30後還在,19:00開老福特停到它後面,也就是銀色轎車後方,上行車記錄器(除役的sony A-57),插上假電池,接上救車行動電源,裝上無線定時線控....每超過一個小時送它一張罰單!預計分別於3/5/7日後,分批上傳填表檢舉。(並排停車不再微罪不罰範圍,亦不符合夜間不開單規範)ps:Sony a-57約5000元能收的到,便宜鏡頭約1000元就有,假電池自己可DIY,這樣變成很威很威的利器,如搭配合適高規鏡頭,威力會在倍增。其他腳架/無線定時線控基本上有玩攝影都有買。18:30於遠方路過時,週遭違停車通通不見了,無法判別地上有無拖吊記號,也不知道大貨車是怎開走~拖走/電話勸導移車/或是車主剛好移走.
bus.mister wrote:每超過一個小時送它一張罰單!預計分別於3/5/7日後,分批上傳填表檢舉。 不是我要吐你嘈.對於同一違規行為,警方親臨現場,也只能兩小時開罰一次.還有,對於同一違規行為的連續舉發,這是警察親臨現場開單,才可以有的特權.檢舉人對於同一違規行為(同一輛車,同一地點的連續違停)的檢舉,一天只限一次.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708662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爆增,罰單數量不斷攀升,引發訴訟民怨;警政署發現實務上不少爭議的違規行為來自「連續檢舉」,是否該連續開罰確有疑義,已函請交通部釐清;相關法規修正前,除非明確證明行為人是二次以上違規,一律暫停連續開罰措施。警政署官警說,連續檢舉最多就是違規停車,現行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雖規定違停2小時以上得連續舉發,但這是針對警察人員執法,在無其他方式排除或改善時才得以為之;民眾連續拍照檢舉並不能協助改善交通,有違立法本意,「還不如打110來得有效」。
Katong wrote:不是我要吐你嘈.對...(恕刪) 回914樓,就算開單標準最嚴苛單位,此狀況最少能檢舉成功二次:第一次18:00~23:59第二次 00:01~隔日且技巧性檢舉一晚2~4張應該是ok的。還有,這種類似案例檢舉,當然先110再說,但警方有時的做法,會非常氣人~如電話聯絡該車主移車不開單,雖1700時請110處理成功後,還是用再補一發張。
Katong wrote:不是我要吐你嘈.對...(恕刪) 回914樓,就算開單標準最嚴苛單位,此狀況最少能檢舉成功二次:第一次18:00~23:59第二次 00:01~隔還有,這種類似案例檢舉,當然先110再說,但警方有時的做法,會非常氣人~如電話聯絡該車主移車不開單,雖1700時請110處理成功後,還是用再補一發張。還有架攝對象也是警察。Katong wrote:不是我要吐你嘈.對...(恕刪)
QQ哥 wrote:常常在路上跑其實公...(恕刪) 市區可以禁行重車/機具/汽車/重機/機車,但~不可能沒行人/單車,以及大眾運輸系統,而大眾運輸系統因運量以及成本考量,一定是鐵路在加上高/中/低運量捷運系統,然後再搭配公車...遇到拼排或其他違規,麻煩請減速慢性,然後電話110處理外,有空的再補一發檢舉,避免警方...,有能力在架裝備研討追執法人員,他們也是核心問題來源!您如遇過十字路口完全堵死,單車都牽不過去,業管人員不處理嚴重違停,站在十字路路口中間玩交管棒!這時不錄影檢舉並報案,或來個現場直播,何時要處理?小弟我搞過,老婆馬上來個直播,我錄到關鍵畫面後報案,數分鐘後來三台機動 ,沿路鳴笛下來六名警員,看到警方很給面子,這次就不賣錢了?注意:影片是能賣錢的....
bus.mister wrote:市區可以禁行重車/機...(恕刪) 願意檢舉並排違停就是讚,同地同車,一天就是上傳一次,至於中和中正路872號,公車停等區外,紅線改為黃線,證明違停者贏了,我只會檢舉更多來回報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