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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

CcCManCcC wrote:
這不算大招,這是應該做的
合法用路人受法律保障
如果雙方都覺得自己合法
你不找有執法權的仲裁不然幹嗎?都幾歲人了這道理應該懂吧


人行道上有隻狗擋住整條人行道, 你請狗讓開, 結果狗在對你齜牙咧嘴.
然後狗主人說, 我的狗有牽繩喔, 沒有違規

相信你會覺得狗主人很有道德的

bbboywind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項、第3項,自己看。有點自知之明吧!!丟臉。

2024-12-18 15:20
nerdwannabe

所以哩? 你開車連候車動態都沒法關注, 還喜歡塞住內側超車道, 製造塞車, 造成他人困擾. 你好有道德好棒棒, 晚上都睡得心安理得地

2024-12-18 15:23
nerdwannabe wrote:
我都說內線路塞是一群 毫不介意造成他人困擾的人, 就是沒有道德感的人啊

這麼愛講道德
你在隧道內無法變換車道要怎麼確保自己是個有道德不會阻塞到後車的人?
如何確定自己已經達到法定的速度了?
也許你是龜車,只是你自以為已經達到合法車速

nerdwannabe wrote:
內線路塞是蓄意不離開[高速公路內側超車道] 阻礙車流, 製造塞車

如果已經達到速度上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只會塞到想要超速行駛的車
就如樓上CcCManCcC說的,他多次經過手持式電射、固定式照相都沒踩煞車踏板直接通過
從來沒收過罰單,不就代表他的車速是法律許可的車速
這種情況不至於阻礙車流,唯一會擋到的,只有想要超速的車
而超速的車本身就不合法,更不用去談道德和禮貌了

bbboywind wrote:
如此,後面說的"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的行駛,就不是在超車道行使超車行為的行駛。而是一般的行駛,因為超車道的賦予已經被"但"、"例外"所抹除。

我也曾經跟你有同樣的疑問,所以我親自打電話到高公局確認過
他們很明確的回覆,只要達到速度上限就可以行駛於內側車道,沒有旦書
因為超車道仍需遵守道路速限,不可超速,所以一旦達到速度上限就沒有阻礙車流的疑慮了

你可以打168再向高公局確認一次,相信會得到跟我一樣的答案
daslebewohl

這叫廢話,問題就是你不見得能夠開5km最高速

2024-12-17 16:30
米奇~

法規沒修正,「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但也沒明確定義何謂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2024-12-18 15:17
nerdwannabe wrote:
人行道上有隻狗擋住整條人行道, 你請狗讓開, 結果狗在對你齜牙咧嘴.
然後狗主人說, 我的狗有牽繩喔, 沒有違規
相信你會覺得狗主人很有道德的


法規上的確允許人行道遛狗
法規上的確狗主人牽繩拉住合法
狗齜牙咧嘴這行為?與道德何干???

真正沒道德的是拉繩沒拉住,狗咬到人
既違法又沒道德

但是飼拉住牽繩固定住避免他去咬人,何來無道德?
還是因為你一個人怕,別人就不能遛狗拉
我還常碰到外傭牽好幾條德國狼犬和我擦身而過,我也沒在怕阿

講白了你只是要你自己看不爽的滾邊而已
就說了你乾脆去當一國首長就好啦
不然你的需求,對別人來說的確沒這個義務在

別人合法使用行為,一直要因為你的個人需求改變
真像那種我家有過敏兒,全社區都不該養寵物不然影響到我沒道德
而不是自己搬家
A辣愛怕跑 wrote:
沒錯!
重點來了
如果大家開內線
都不是以超車為目的 (中-內-中 超車)
而是以最高速限的霸佔使用
其實
會出狀況的
以速限110來說
國道警察 通常是 120以下 是容許的
那麼 狀況來了
內線
第一台車 定速110
後面來一台車 定速115
後面再來一車 定速 119
這三台車 都是聲稱法條的"最高速限"
依照國道警察 這三台都不會被開罰
但是這三台車在接近中的話
那 問題就來了
國道 內線 常常有追撞事故
想必 就是這樣來的

還有
上述
還衍生一個問題
我們看到的經驗
通常 國道警察抓內龜
大多是抓 9x 8x時速的 也就是100以下的
上面我提到的案例 (110 115 119 速度三台車)

再加入 109 105 速度 的車 也加入戰局 霸佔內線
(他們也是宣稱自己是最高速限~反正自己的儀錶板~別人也看不到)
那麼 戰局是不是又更加混亂了呢....
你看喔
每個人都宣稱自己是最高速限~(如本棟樓標題所言:"其實不違規")
有103的 105的 最高到119的
哈~那不追撞 才奇怪!!!


謝謝您,好回覆,
所以現在狀況就劃在103~119對吧!我們就直接拉到101~119。速限110,上下誤差10km。

首先我抓取你的重點是,追撞事故。
你的論點:因為同一條路上面有人開101有人開119所以追撞在一起。(有錯請糾正)

但這邊我想先講,無論限速多少,無論前車開多少,會不會追撞,除了變換車道的情況,大多是沒有注意前車狀況與維持安全距離。
也就是說,就算大家都是開一樣的110,不管前車後車還是得注意前車狀況,與保持安全距離。這樣才不會追撞。開ACC並非不用看路,而Level 2也會自動抓車距不會追撞。
第二、中線規劃低速80高速110,速度差30。如果追撞是因為速度差,那中線追撞的應該要更嚴重。我們應該來討論中線的限速,而非內線。
是故,我並不覺得追撞是源於速度差。而是應該源至於駕駛的不專心與安全距離不夠尤其是超速時。

再來討論內線上有101~119的狀況與影響。
先講法律面,
目前看似119是不會被抓,而101有可能也是不會。
所以事實上來說101~119是會發生的。
那影響呢?確實對於119的人來說遇到101的一定會有影響,接近20km的速差蠻多的。
但法律面這樣定,除了修法,就先走道德面。
道德面,多宣傳最高速行駛,請真的保持錶速110+以上,比方說+5。(+多了別人的罰單你付嗎?)
也請注意後車有閃燈等示意要超車,狀況允許下,請讓道。
前車後車互相,後車有禮貌,前車有道德,讓個道想快的人先行。世界真美好。

但不要用怒罵沒禮貌的方式強迫對方,甚至逼車。

比方說開119會覺得開甚麼101,這還叫最高速嗎?不是最高速憑甚麼佔用內線。
然後要求對方要有道德的讓道。
但其實119其實就跟101一樣是在誤差範圍之內阿。只是一個有明文寫一個沒有。
依現況101的確是比較理虧一點,所以如前所述,會提倡多多110+以上。

而平心而論,真的愛叫愛吵的人,有管前車是101還是110嗎?
當開119遇到110的,愛吵愛鬧的一樣覺得別人擋路。一樣要求滾開。
而本身失去了禮貌與道德。這樣有甚麼資格叫人家讓呢?
甚至有些人根本不管前面開多少,只要在前面就是擋路。殊不知自己可能已經130了。這種人更是沒立場。

基本上,大家開個115~119,速差就是這5,整趟北高是能差多久。
要關心這5的速差不如關心整趟北高有多少時間可以讓你開到115。這還比較實際。
如果你連這個5都不能等,那可以考慮自己換道開。

而變換一個車道就是一個影響,影響的是整體車流,更遑論那種要求無時無刻變換車道的。
中線是能有多少時間沒車?115切回中線,一下子又要切出來,這樣影響整體車流才是多。
對整體的運輸量才是阻礙。

我認為讓整體運輸量最大化的就是大家同一個速度,高速下一起往前開,不用換車道不超速不鑽縫隙。
這樣才是最大化。不要因為個人自己的貪快就影響降低了整體車流的順暢。
bbboywind

nerdwannabe 80/60就警察決定,內線最高速限就你說的算!何謂雙標仔,你再次明確的演示了一遍。我不會跟你計較的,反正自己都不要臉了,我何必替你擔憂。

2024-12-18 15:23
nerdwannabe

內線最高速不都是你們這些內線路塞說得算嗎? 你們不是一直認證自己有開到最高速限? 而且[最高] [最高][最高]的速限還是可以有誤差的喔!!!!!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2024-12-18 15:28
bbboywind wrote:
謝謝您,好回覆,所以...(恕刪)

記得有看到報導,現速110路段內車道要開到110,沒有寬限值10km
bbboywind

是的,你注意看我的內文,我有說低速沒有明文規定寬限值。只是在A辣的文章中提到警察只抓9x8x(A辣的第二段),所以我是follow他的敘述,定了前提上下10km/h也才衍生到101來舉例。

2024-12-17 15:27
hughkk

實務上警察不會抓100~109這個速度範圍內開在內線的車

2024-12-18 14:36
中線 追撞的狀況 沒有 內線 那麼多
因為 開中線的人 沒有堅持所謂的"最高速限"
開中線的人 對於前方的慢 或 快 比較能容忍
也比較能注意車前狀況

內霸族
1.堅持自己的"最高速限".對於他車的容忍度.比較低
(舉例:認為前方比自己慢的.他就不是最高速限.後方比自己快的.就是超速逼車)
2.以為霸佔內線後.就很安全.就失去了警戒心.(ex:打瞌睡.吃便當.划手機.恍神)
在這種大亂鬥的情況下~當然比中線更容易追撞

以上是 就我的觀察 回答b大的
A辣愛怕跑 wrote:
中線 追撞的狀況 沒有 內線 那麼多
因為 開中線的人 沒有堅持所謂的"最高速限"
開中線的人 對於前方的慢 或 快 比較能容忍
也比較能注意車前狀況

內霸族
1.堅持自己的"最高速限".對於他車的容忍度.比較低
(舉例:認為前方比自己慢的.他就不是最高速限.後方比自己快的.就是超速逼車)
2.以為霸佔內線後.就很安全.就失去了警戒心.(ex:打瞌睡.吃便當.划手機.恍神)
在這種大亂鬥的情況下~當然比中線更容易追撞

以上是 就我的觀察 回答b大的


我只是個的小弟,配不起大的稱呼,就只是個過客罷了。

謝謝您的回覆。

"開中線的人 對於前方的慢 或 快 比較能容忍" <= 這同意
"內霸族
1.堅持自己的"最高速限".對於他車的容忍度.比較低
(舉例:認為前方比自己慢的.他就不是最高速限.後方比自己快的.就是超速逼車)"<=但這句就怪怪的
從討論串中可以很明顯地看到,主張內線可以最高速限行駛,不會要求或是質疑前車的車速。所以這應該是"對於他車容忍度高。(因為現在討論的是追撞,理當注意的是前車車速。)(是否有質疑後車的車速,不應該造成追撞,除非是後車撞前車。那是後車的問題摟)

反而是"要求別人讓道、清空內車道的",才是對於他車的容忍度低。
一下質疑前車車錶不准,一下質疑前車少了1km/h都不行都要滾出去,
所以很明顯,要求讓道的才是容忍度低。
至於對於他車的車速容忍度低的車輛是否容易造成追撞,這我就沒想法了。


"2.以為霸佔內線後.就很安全.就失去了警戒心.(ex:打瞌睡.吃便當.划手機.恍神)
在這種大亂鬥的情況下~當然比中線更容易追撞" <== 我覺得跟族群無關。
不管有沒有開ACC,都需要專心注意前方與四周(定期),
所以喜歡開內線的 ?= 會打瞌睡或是吃便當、划手機?我個人沒有這種感覺或數據。是否應該有數據再這樣說,不然是不是太武斷了?
如果硬要分族群(硬要憑感覺),是否職業駕駛更容易打瞌睡吃便當?

Anyway, 無論開在哪一線,只要打瞌睡,吃便當,划手機等等。都容意造成追撞沒錯。
而如果要說,有上述現象的駕駛,同時有開ACC的比例比沒開ACC的比例來高,我也同意。
然後要說,因為進了內線會開ACC比在中外線開ACC的比例來的高,的確也是。
但要一連串連起來,再用反推的方式推回來變成,會開ACC的就比較會打瞌睡吃便當導致追撞。這就不太對了。邏輯不是這樣反推的。

因為若A則B,但若B並非則A。

重點還是駕駛本身有沒有專注,跟開哪一線無關。

再來追撞一定是ACC的關係比較大嗎?
我認為最大的原因還是超速與安全距離不夠。"十次車禍九次快"。
還有就是任意變換車道。這些是更常見的車禍不是嗎?
安全宣導上也都是宣導這些居多。
就是太常見所以不上新聞,而撞蠍子車比較有話題才會上新聞。
但這樣並不代表車禍追撞都是撞蠍子車,不代表都是跟ACC有關。
所以在內線失去警戒心是肇事主因?不見得吧,上述的其他原因更有可能!

個人淺見。謝謝。
bbboywind

雖不贊同用罰款來看嚴重性。但列一下:第33條規定,超過速限,罰3,000~6,000;超速60以上,第43條,罰6,000~24,000元,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肇事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

2024-12-27 15:48
bbboywind

用你的魔法反駁你,超速罰則比較高,所以超速比較嚴重。固定式超速照相機在哪,想超速的人都知道,還有機器幫忙偵測,到底超速哪裡好抓?要不你來支持區間測速好咯。到底誰在凹很明顯啦。

2024-12-27 15:51
hughkk wrote:
這麼愛講道德
你在隧道內無法變換車道要怎麼確保自己是個有道德不會阻塞到後車的人?
如何確定自己已經達到法定的速度了?
也許你是龜車,只是你自以為已經達到合法車速


問題是隧道內禁止變換車道阿, 慢車即使想也無法離開該車道勒. 你的開車邏輯還真是不行哩..


hughkk wrote:
nerdwannabe wrote:
內線路塞是蓄意不離開[高速公路內側超車道] 阻礙車流, 製造塞車

如果已經達到速度上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只會塞到想要超速行駛的車
就如樓上CcCManCcC說的,他多次經過手持式電射、固定式照相都沒踩煞車踏板直接通過
從來沒收過罰單,不就代表他的車速是法律許可的車速
這種情況不至於阻礙車流,唯一會擋到的,只有想要超速的車
而超速的車本身就不合法,更不用去談道德和禮貌了


所以就說你就是內線路塞的第一種

1. 自以為是法律。 超過我就是超速, 後車違規, 我是法律, 我是正義使者, 超過我的都是罪犯, 都沒有路權, 我可以直接忽視。

你們這些內線路塞在怎麼解釋還是離不開 這幾樣東西啦, 說到最後不就是 "我自我認證開到最高速限, 我就不用管後車流? 然後一堆後車 在後面被塞到很怨恨!

hughkk wrote:
bbboywind wrote:
如此,後面說的"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的行駛,就不是在超車道行使超車行為的行駛。而是一般的行駛,因為超車道的賦予已經被"但"、"例外"所抹除。

我也曾經跟你有同樣的疑問,所以我親自打電話到高公局確認過
他們很明確的回覆,只要達到速度上限就可以行駛於內側車道,沒有旦書
因為超車道仍需遵守道路速限,不可超速,所以一旦達到速度上限就沒有阻礙車流的疑慮了

你可以打168再向高公局確認一次,相信會得到跟我一樣的答案


所以你講的邏輯還是 我自我認證開到最高速限 那位bbboywind 還說最高速限也是可以有個誤差範圍喔. 所以最高速限也不是真的最高速限耶 你們這些內線路塞的邏輯真是
CcCManCcC wrote:
法規上的確允許人行道遛狗
法規上的確狗主人牽繩拉住合法
狗齜牙咧嘴這行為?與道德何干???

真正沒道德的是拉繩沒拉住,狗咬到人
既違法又沒道德

但是飼拉住牽繩固定住避免他去咬人,何來無道德?
還是因為你一個人怕,別人就不能遛狗拉
我還常碰到外傭牽好幾條德國狼犬和我擦身而過,我也沒在怕阿

講白了你只是要你自己看不爽的滾邊而已
就說了你乾脆去當一國首長就好啦
不然你的需求,對別人來說的確沒這個義務在

別人合法使用行為,一直要因為你的個人需求改變
真像那種我家有過敏兒,全社區都不該養寵物不然影響到我沒道德
而不是自己搬家


我說狗擋路哩, 怎麼不敢提擋路 勒? 狗擋路有沒有違法阿? 沒有阿!!! 依照你的邏輯, 狗沒偶義務要讓出路來啊, 你想要過去就自己想法繞過去阿, 狗沒有違規就是有道德阿

我們都會說 "好狗不擋路". 事實上, 擋路的狗除了造成其他用路人困擾, 牽狗的狗主人的道德也是差了點.
真的按照法條的話
最高速限
以二高為例
內線就是110
法條規定就是110
哪有什麼"寬限值"?~在哪一個法條??
110就是110
109與111都不是最高速限~按照法條就是違規
你110也不保證是真的110
一陣狂風逆風掃來~很可能就短暫降為107~嚴格來說都是違規
但是~國道警察體恤人民
通常是~101到119~中間這個範圍~都不太會去開單
但如果他耍狠~101到119~只要非110整~他耍狠去開單
你收到罰單~也無法說什麼~因為法條就是明文最高速限~就是110

重點來了
上述:101到119~中間這個範圍~國道警察.都不太會去開單
那麼~內霸族~還是有分別的
有101的內霸族~也有高到119的內霸族
他們都自認為合乎法條的"最高速限"
1.反正到底是不是"最高速限"~只有我自己看的到~別人又看不到我的儀錶板
2.反正警察不會抓.那就放心的霸佔
但是你想想喔
101到119 速度差可是不小
這樣多種速度在內線 大亂鬥
那麼 狀況一定是非常多
而且~這都還沒有 超車派的(中-內-中)來攪局
情況就沒有很單純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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