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yao wrote:
黃線臨停三分鐘
黃線無法檢舉臨時違停
黃線與未依車種只有 56條 可以舉發
一定要有車內無人的照片
交通志工 wrote:
臨時並排停車只有罰600...(恕刪)
shali3699 wrote:
你太天真了~有錢人根本不在乎你的檢舉,交通罰款直接設自動扣繳,連花時間去繳錢都不用,累得是你和警察單位的人而已。你永遠都不會懂得~孩子~
...(恕刪)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大安區有一個有錢的小開
違停被開單
結果嗆警察,申訴警察,被告妨礙公務
上蘋果頭條哦
有一個很有錢的人
做高鐵一千多元而已也不付錢
嗆車長結果被告賠十幾萬
也上蘋果頭條哦
你的有錢,卻是用無恥來包裝自己
得不到尊敬的啦
...(恕刪)
smast wrote:
之前一樣用影片證明車未移動(收後照鏡,未亮燈)
但全被台中市第二及第三分局員警打槍
甚至還有警察打電話給我說要指導我怎麼舉發才會成案
就是一定要確定駕駛座有沒有人
說因為他們如果隨便以55或56條開單的話
到時候提出申訴,警察(還是檢舉人?)還要跑法庭
問題是目前臨時併排跟併排一樣都罰2400不是嗎?
到底要怎麼拍才能提高成案機率
另外回復前面有人提出的疑問
"查處在案"表示他們知道這件事會加強取締,但沒有實際舉發
理由是檢舉證據不充分
這是我打去第三分局承辦員警親口說的
...(恕刪)
smast wrote:
我的經驗是
每次第三分局都回我已"查處在案"
我覺得很疑惑怎麼同一部違規車還是天天在違規
打去問承辦員警
才告訴我查處在案=沒有舉發!!!
他也明確告訴我一定要影片或照片能確定駕駛座有沒有人
...(恕刪)
交通志工 wrote:
臨時並排停車只有罰600元,不是2400元,第二分局確實是最難檢舉違規停車的分局,擋風玻璃太黑
看不到車內,只有連續錄影3分鐘才會成案,我用前後兩機錄影,間隔3分鐘以上繞回來再拍第二次,有
時還不一定成案,回覆我說,我無法證明對方在這3分鐘內沒有移動,就連臨時並排停車都不願意開,
說是被申訴怕了,原廠有配備日行燈車輛,日行燈沒亮,後視鏡都收了,理論上就是已經熄火,但就
音隔熱紙太黑,還是不敢開.
第三分局就還好,只要前後車牌清楚,至少都會用臨時並排停車舉發.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