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of wrote:你老兄就不要再不知所...(恕刪) 又在跳針啊?你說【最外線警示當然跟一般雙向單線道一樣的方式呀,只有最內側才不行讓給後方左側超越吧】開在外線你到底要警示前車啥?那中線內線警示就跟一般雙向單線道不一樣?知道自己在講啥嗎?啊我前面就說了啊我警示你的話 你要不要減速靠邊讓到路肩給我過?不要的話你就是自打嘴巴啊的確沒啥資格啊 不然你憑啥有資格?你根本看不懂法條在說啥 還一直亂套
ERICCHUN585 wrote:搭手扶梯一定要靠右邊...(恕刪) 真實情況是...當個人主觀目的或需求變更時這些人合法最低標準就會換成能用來要求別人的較高標準也就是檢視自己行為就只要合法既可但別人對他造成不便時...很可能就不能只依法還必須有道理高道德甚至連人情也出現了這就是台灣耍小聰明者最常用的多重標準因為這樣才會有道德差距有了差距自身才會相對有些"特權"
That's a stupid car. Right there!Look at this 屎.你不能(長時間)停留在錯誤道路上(妨礙他人行車)kurokawa079 worte:去國外最好也這樣啊難免也會有 不過沒台灣刻意佔據那般多
Object 252U Defender wrote:我開高速都不看表速的...(恕刪) 真實狀況就是台灣內線車道一堆人違規開超過時速120KM,所以內線開119KM的人請讓出超車道給那些違規超速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