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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為什麼台灣人這麼愛騎機車?

歧視的定義是這樣嗎?

同志會被歧視,卻有很多人跳去當同志..所以活該他們該被歧視?

會提到歧視是有人把"機車"當作"落後"來看
這種偏見才是叫歧視...

CcCManCcC wrote:
會提到歧視是有人把"機車"當作"落後"來看
這種偏見才是叫歧視...



完全點出爺們的心理!!

然後碰到比他們車還貴的重機出現時 , 還會幹幹叫說搶什麼路權
這篇新聞或許可以道出原因:

想去南部玩卻「公車等到死」 她崩潰:有誰男友不會騎車?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615/717093.htm
機車騎十幾年了, 我完全不想騎機車, 但為甚麼還是要騎, 原因如下

1. 沒錢, 窮忙買不起汽車
2. 不在台北, 沒有捷運
3. 台灣其他地區, 很多地方連人行道都沒有
4. 人行道, 騎樓下, 被各種店家佔用, 停車的停車, 修車的也停滿滿

希望有生之年可以看到每一條路都有人行道啊
騎機車是不算弱勢啦
只是為了方便而已

小弟也不解為什麼台中市要把市政府的收費機車停車場
在假日時開放成免費的
啊~難不成弱勢的是沒有地可以再蓋停車場的百貨業者
maxi326 wrote: 希望有生之年可以看到每一條路都有人行道啊...(恕刪)
這就有賴政府的公權力何時可以伸張才有機會實現

其實政府對於人行道以及騎樓(也屬道路)都有相關規定,例如騎樓淨通行寬度不得小於2.5米、四米巷以下全線禁止停車、六米巷以下僅能單邊停車、路口十米內禁止停車等規定,甚至法院判決有提到「紅黃線僅為提示用」,以上「禁止停車」路段就算未劃線也不會影響警察開單權力。可是鬼島從未認真取締違規停車

應該這樣說:許多人喜歡拿政府開罰單的數目來說明汽車才是「違規大戶」,可是如果認真取締違規停車,相信機車的開罰數字必定直線上升,立刻會超越汽車甚至數倍之多

總之,歡迎來到鬼島!你的願望有生之年應該「不會」實現
簡單一個道理,什麼叫(分散效應)

叫大家全部去開車跟坐公車絕對不是好事,我也不敢想像公車站排隊一公里的畫面,到時公車更多也不會更順暢,真的別想的太美

wangjiaguan wrote:
簡單一個道理,什麼...(恕刪)

一部公車可以解決60人
所有人都搭公車會不會順暢?
德國早就有研究了...答案絕對會!
人口密度越高就越應該用更高容量的運具一次載足

選塞車不塞人或塞人不塞車
現況是大家可以自由選擇運具
但若私有運具比例過高~流量超出道路容量造成運輸效率過低...
甚至長時間怠速的能耗排放效率太低
那就應該使用手段將私人運具需求移轉到大眾運輸
直到車流量與容量達平衡為止!!
應該這樣說:許多人喜歡拿政府開罰單的數目來說明汽車才是「違規大戶」,可是如果認真取締違規停車,相信機車的開罰數字必定直線上升,立刻會超越汽車甚至數倍之多
..............


這是什麼奇怪的假設?意義是什麼?汽車、機車、行人都會違規。前面的舉例只是一些人會僅強調機車違規問題,我才po出台北市的各方違規情形。

至於嚴刑峻法我沒什麼意見。理想跟現實嘴砲一下當然好。來嘴砲騎樓好了。我的意見是相反的。


講騎樓,怎麼不講世界大多數國家根本沒有騎樓,公共建設做得好。

台灣沒本事將公共建設做好,卻要所有權人犧牲他騎樓使用權。全部封起來。該還給所有權人他們本來的就應該擁有的空間使用權。至於公共行人步道跟禁止停車等,國家不要學半套。只要求所有權人犧牲。


行人亂丟垃圾、檳榔汁、煙蒂、半夜喧嘩、任意亂停機車汽車造成所有權人回家出入困難。不管是行人、機車族或汽車族也沒好到哪邊,只會苛責所有權人佔用空間,這本來就是政府無能的立法產物。這是我家騎樓的經驗....

這些行人或機車族更有趣,平時去吃早餐在騎樓吃都沒意見,去買宵夜在騎樓攤販那邊也沒意見。但是被沒開店的老闆驅趕說不能停騎樓他就有意見。去各大夜市坐在騎樓吃飯吃宵夜也沒意見。自己想停車或想通行就有意見了。有時整台車還給你插進來騎樓。換言之,一切以他方便停車最好。常見的就是有個熱門點,旁邊附近的鄰居騎樓就要哭了...檢舉警察也是來個意思一下..



取自網路熱門小吃...

不要說可以檢舉阿有的沒的?騎樓所有權人辛苦一輩子繳貸款,遇到幾個爛人不爽給你放火有的沒的,事後法官又給他教化機會,多數做生意的長輩都不願意檢舉的。縱然前面是紅線。

所有權人繳稅還不能使用,不小心讓人滑倒了還可能被告過失致死。這是什麼世界?


正常應該跟國外一樣根本不要留騎樓,造成無數的糾紛。回歸給所有權人行使。嘴砲而已,當然不可能實現。

現在也有不少檢討認為騎樓政策本應該廢除,有多少糾紛跟騎樓有關...造成麻煩。
p61534 wrote:
講騎樓,怎麼不講世界大多數國家根本沒有騎樓,公共建設做得好。
台灣沒本事將公共建設做好,卻要所有權人犧牲他騎樓使用權。全部封起來。該還給所有權人他們本來的就應該擁有的空間使用權。至於公共行人步道跟禁止停車等,國家不要學半套。只要求所有權人犧牲。
...(恕刪)
先進國家怎麼做?千萬不要用「猜」的,真的不是你所想的那樣啦!

照片當中這街角美麗寬敞的人行道,你以為是「公有地」嗎?不是,這是私人土地,可以興建的容積(樓地板面積)都可以蓋在裡面的主建物,只是要蓋房子按照規定就是要退縮作為「人行道」使用。雖然政府有管理的責任,可是如果冬天人行道結冰造成路人滑倒受傷,這筆帳可要算到屋主身上哦!而且如果圍籬的樹木未修剪而阻礙通行,這也要對屋主開罰耶~

為什麼我這麼清楚?因為...這是我家 (台灣對於騎樓也是類似規定,因為騎樓可以不算進容積,可是卻可以登記面積。且法律明定騎樓為道路、道路、道路)

至於你說什麼:政府公共建設沒做好云云;就算有人行道,請問真的能讓行人通行嗎?機車族找不到車位,最後還不是亂停,警察也不敢開單啊!

還有前陣子台北市政府縮減道路寬度,擴建自行車道與人行道寬度,結果如何呢?民代、媒體、私家交通工具使用者,每天撻伐

更重要的是狹小巷弄的違規停車,更是讓汽車駕駛如果技術不好還無法通行,甚至身障者的輪椅、婦孺的嬰兒車、步行上下學的學生們,每天必須行走在馬路上與汽機車爭道。這些都是事實,也不見任何當局拿出有效辦法解決



我沒有刻意去街上拍攝違規照片,只是拿Google 街景截圖,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可見違規停車的情況有多嚴重!歡迎來到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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