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vey Skywalker wrote:
一個字.....爽....(恕刪)
讚
最近很流行
違規者發文說
不知道這樣是違規違停哦
有一個超級無知又沒羞恥
說自己在賣場外面
看見紅燈看見停止線,卻不想停
被設陷阱真可憐
這種愛違規或是愛並排的駕駛
都是無恥到極限
所以越來越多人願意檢舉
恭喜2400過關
加油
harvey Skywalker wrote:
可否請教如何應對那些...(恕刪)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以這張照片為例
為何黑黑
因為車內無人,所以黑黑
所以黑黑的就是車內無人的最佳證明!(黑色皮椅無人時,一定黑黑的)
同樣,車內有人,拍出來的照片不會是黑黑的!
因此,只要沒有人影,60%是願意舉發!
56條舉發原因是必需搭配
(一定要撘配) 車後的影片煞車燈沒亮 或 已收後照鏡
(本照片就是收後照鏡囉,煞車燈也沒亮)
用影片由車後錄影到車前
影片證明車不動
再於車前拍照即可!
而正常的流程:
是檢舉56條沒過,因為影片證明車不動
警方必須主動改以 55 條(臨時)舉發!
而不是 因為不知有沒有人,就不舉發!
這種理由是違法的,跟署長報告,就會改為舉發!...(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