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萊柏 wrote:警察亂開單是不是也該...(恕刪)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條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前項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或不當情事,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林小暐 wrote:明明就原廠車....我什麼都沒動 這分明就是腦殘的員警啊!!!這時候套出一句話清官一定要比奸官還奸~~所以第一時間!!先冷靜一下~~然後深呼吸~~見招拆招~~~相信~~好的態度好的配合度好的專業~~我想在如此腦殘的員警應該都會好啦~~你走吧!!本身又不是讀法律的~~記那麼多條文要幹嘛啊!!!
結果這件事情看似解決了,事實上沒有因為樓主是靠個人的力量去把最後的結果抽掉....而不是官方主動承認他們的過失,真是辛苦樓主了如果今天是沒有什麼關係可靠的人那大概是要辛苦很多了,可能要開記者會才有辦法處理導致事件發生的腦殘人,還是腦殘.....
不知道現在警察腦袋裝什麼!!!!一些基本常識都沒有!!!機械常識也沒有!帶錄音筆或錄音機!!錄起來!!當證據!!屢試不爽!!警察亂開單!!我們也來弄警察!!警察穿制服因該算在執行情務當中吧!!因該不能在外面買東西吃吧!!在警車裡面睡覺!!!沒有安全帶!!把警察違法的是通通給他送回去!!有照片就是證據!把警察的惡行惡狀都把他浮出檯面吧!!個人覺得!!警察因該要去上一些專業的課!!這是個人的怒吼聲!!哈哈!純粹對有些警察的態度有意見罷了!!這樣會不會被抓走阿!!不要抓我!!心裡的怒吼!!哈哈......
我的五期噴射GSR 125,購入二年半,行駛15000公里之後,原廠排氣管也變的很大聲,很像小屁孩降珠重、拉高轉的聲音。環保法規對於排氣管的要求保證是:三年或15000公里(先到為準),沒想到台鈴的原廠排氣管,真的只能用三年或1500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