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IPS111078 wrote:我開車的時後 常常遇到不打方向燈的機車 也沒有在看後照鏡就直接彎過來騎車的時後 常常遇到不打方向燈的機車 也沒有在看後照鏡就直接彎過來... 轉彎、切換車道不看後照鏡、不打方向燈的車可多了汽、機車都很多更有很多小黃喜歡橫在兩車道中間開觀察接下來切哪一個車道好不然就是不管自己在哪個車道看到有人攔車就不看後照鏡、不打方向燈直接靠邊這些車輛在路上行駛猶如不定時炸彈隨時可能製造車禍
先說明我的立場...平時(星期一至五)算是機車族,假日才會開車出門,同時也痛恨爛機車與爛汽車駕駛(你討厭的我當然不會喜歡)我覺得可以開放,不過是有條件的開放1.[禁行機車]改為[快車優先],慢車須閃邊讓快車先行,快車定義為[維持速度上限正負5公里者],不禮讓快車先行者,錄影告發並[半吊銷駕照],逢單數日不得上路,為期三個月(人就是這麼賤,一次罰下去不見得有效果而且久了人會皮皮,使用更賤的罰則讓他很得牙癢癢且造成[言語難以形容的不方便]...下次就不敢),違者永久吊銷駕照。2.外側車道改為[慢車優先],慢車定義為[低於速度上限10公里以上者],快車禁止切入慢車道超車,違者永久吊銷駕照,因而肇事者車輛沒收拍賣,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得併科罰金或假釋。3.酒駕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服役期間須參與國家各項建設,且不得支領薪資,每年工作不得低於300工作天,工作表現納入考核,連續三年優等者,給予假釋機會,但假釋期間仍需工作,直至刑期期滿。不過...我想這個連共產黨都不敢做吧!
禁行機車...那為什麼沒有禁行汽車啊...所謂機車專用道 還是有一堆眼睛有問題的駕駛人 把他當成超車或龜速行駛的道路是眼睛壞掉 還是頭腦壞掉 機車專用道 甚至變成停車場勒...外側車道 都已經被汽車亂停佔據了...被逼往內側車道 雖然不對 但 也沒辦法...真的耶 我以為只有我覺得 小黃 很愛開在"路中央" 不知道是怎樣...
我個人覺得最大的因素還是交通部法規早已不符現在適用取締不夠嚴謹駕駛教育不足這點最為嚴重老實說管他那麼多政府空轉也不知道幾年了(本人感覺不到生活中相關的進步)就算在這討論頂多增加不同的觀點或許有正確的知識頂多給看到的駕駛人增加觀念老實說不管什麼交通工具裡面的人都不是活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