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uine wrote:不遵守規定固然不對..但樓主開車跟著狂飆還搞業餘狗仔行為也不可取..比重機騎士狂飆的危險性更高10倍..參考一下這篇新聞 這位車主是因為彎腰撿個打火機而已,哪有違什麼規?照樓主的說法沒有法條可以辦他呀,他可是非常的合法咧!
tansywen wrote:這位車主是因為彎腰撿個打火機而已,哪有違什麼規?照樓主的說法沒有法條可以辦他呀,他可是非常的合法咧! 噗...你們這些窮酸機車族不要太羨慕,在台灣只要是開四輪車,就算要在國道上閉著眼睛開30秒,或是在山道上過彎沿著左邊對向車道開,只要沒出事,都馬是不違法...哪像你們這些重機騎士,你們就算車子不發動停在家裡,也是通通違法...
樓上的大大~ 您點的吉拿棒來了 (遞).... 現點吉拿棒送小杯熱美式咖啡一杯(遞).............對了 你說樓主開車照相不對.... 說不定 車主開的車就是跟LEXUS板上的LEXUS魔人一樣開SC430.......拜託 人家單手開到時速250KM都可以單手喝咖啡了.... 時速70.80 單手拍照算甚麼........ 不信自己去看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764498&last=9404871快酸~~ 我只是個賣吃的小攤販 別算到我頭上來.......
mattliu wrote:拜託 人家單手開到時速250KM都可以單手喝咖啡了.... 時速70.80 單手拍照算甚麼..........(恕刪) 請注意,以上行為因為都是四輪駕駛所做,所以都不算是違規,只要沒撞到人,這些都算是剛好而已...你們這些二輪的,在路上放個屁或流個口水,都應該要被社會大眾嚴厲譴責,所以你們還是乖一點,巴結一點,沒事看到四輪記得要閃遠一點,讓你們騎在1.5公尺寬的機車專用道以及水溝蓋,已經是對你們的大恩大德了,不要太白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