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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黃牌違規上台北->新莊高架橋行駛(新增法條在46樓)

genuine wrote:
不遵守規定固然不對..
但樓主開車跟著狂飆還搞業餘狗仔行為也不可取..
比重機騎士狂飆的危險性更高10倍..
參考一下這篇新聞

這位車主是因為彎腰撿個打火機而已,哪有違什麼規?
照樓主的說法沒有法條可以辦他呀,他可是非常的合法咧!
tansywen wrote:
這位車主是因為彎腰撿個打火機而已,哪有違什麼規?
照樓主的說法沒有法條可以辦他呀,他可是非常的合法咧!

噗...
你們這些窮酸機車族不要太羨慕,
在台灣只要是開四輪車,
就算要在國道上閉著眼睛開30秒,
或是在山道上過彎沿著左邊對向車道開,
只要沒出事,都馬是不違法...

哪像你們這些重機騎士,
你們就算車子不發動停在家裡,
也是通通違法...
開車尊重騎車

騎車尊重開車

已上報告

哈哈哈哈哈....這也能吵阿...真是199吃太飽....
tansywen wrote:
這位車主是因為彎腰撿...(恕刪)

有... 危險駕駛...
但這條是屬裁量性法條....
有人要可樂 爆米花嗎.........


今天天氣冷 蓋房子的速度變慢了.....
mattliu wrote:
有人要可樂 爆米花...(恕刪)


吉拿棒+1

這話題有的吵了
小蝦米奇遇記~* 閒人無樂趣,忙人無是非 現役車種~Forester SG9
樓上的大大~ 您點的吉拿棒來了 (遞).... 現點吉拿棒送小杯熱美式咖啡一杯(遞).............

對了 你說樓主開車照相不對.... 說不定 車主開的車就是跟LEXUS板上的LEXUS魔人一樣開SC430.......
拜託 人家單手開到時速250KM都可以單手喝咖啡了.... 時速70.80 單手拍照算甚麼........ 不信自己去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764498&last=9404871




快酸~~ 我只是個賣吃的小攤販 別算到我頭上來.......
不能上去而上去就是違規,,,,違規就是不對.......哀
mattliu wrote:
拜託 人家單手開到時速250KM都可以單手喝咖啡了.... 時速70.80 單手拍照算甚麼..........(恕刪)


請注意,以上行為因為都是四輪駕駛所做,
所以都不算是違規,只要沒撞到人,這些都算是剛好而已...

你們這些二輪的,在路上放個屁或流個口水,
都應該要被社會大眾嚴厲譴責,
所以你們還是乖一點,巴結一點,
沒事看到四輪記得要閃遠一點,
讓你們騎在1.5公尺寬的機車專用道以及水溝蓋,
已經是對你們的大恩大德了,不要太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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