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是先買房GLC滿街跑的年代,你不會得到任何你以為的尊榮感先不談新車落地打八折的問題在美國這充其量就是一台新車折合台幣不到180萬的車你卻要花290萬買當然,雖說溢價嚴重但花6-700萬買S Class的也大有人在,我家裡就兩台但人家不用糾結要先買哪個眼都沒眨就全額付清了還是要看看自己的狀況,不要一時衝動過個3-5年你會後悔
車子沒幾年都在更新,換不完,在路上看就可知道,這些開豪車者,不到5年就換車,小到3C,手機,電腦都是一樣。追不完,也換不完。有房子住就可以了,買房只會讓自己馬上淪為負債,背負40年,降低生活品質,相信也不是自己想要的。取其中的做法,車子,房子都先求有。幾年後,等到實力夠,再去求好。
當然是把老公寓拿去貸款掛4週轉金,如果在台北市的老公寓,應該貸個1千萬沒問題。然後買新北的新房住,老公寓出租應該也可以租個3萬,付貸款的利息應該沒問題。應該還有剩餘個300萬,就可以拿來買GLC囉。剛好就達成住新房、開新車的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