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庇護島還要害多少人撞車?

切西瓜壞習慣不改

上來討拍變討罵挨
小保羅155 wrote:
庇護島的突出設計已經...(恕刪)




切西瓜還要撞多少行人?
pencil5059 wrote:
看很多車轉彎都習慣提早轉,駕訓班沒這樣教吧


駕訓班有在教如何不切西瓜??我記得沒有
另外就是切西瓜雖有罰則, 但沒在抓也沒開放檢舉
路人39

駕訓班就是完全不會開車才去學的, 沒有什麼本來就該知道哪些正常哪些不正常

2025-05-07 8:28
Shuuta

所以你覺得搶快切西瓜是正常的? & 這種東西到底為啥還要人家教才會知道?~[這我不行][這我不行][這我不行]

2025-05-08 14:42
fermat0564 wrote:
晚來一步,全被你說完了





====分隔線====


一:
在省道、線道、狹橋.....比較狹窄的的左彎、右彎....(有反光鏡輔助..)

小弟都要在彎前等待(避免被撞,衰笑)....是經常走的路線,小弟碰上的:

吃線目前是100%,沒有吃線的0%

二:
小弟回程....變成自己左彎、右彎.....不吃線,對方來車不必停等,

對非大車、聯結車(內輪差後輪有可能吃到線...)來說,很是寬敞...


====

結論:....小弟目前只有遇到唯一個uber駕駛....巷道沒有線,到路口過半才轉彎....


平時切西瓜習慣了、過彎壓線習慣了.......有事,判肇責....代誌變得很大條....


PS: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https://168.motc.gov.tw/theme/news/post/1906121101618

交通局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規定,在95年以前是「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所以很多民眾還保留在未修法前的觀念,另交通局分析事故肇因發現駕駛人有疏失者占98.4%,其中「未依規定讓車」占20%,為比例最高者。因此交通局特別呼籲:駕駛人應有「轉彎車必須讓直行車」的路權觀念並沒有轉彎車先達中心處就較直行車優先的規定。
真的很可悲。
這樣子的開法,如果沒有庇護島的話,不知道又要有多少行人發生事故了。
明明是開車的問題
推給水泥島?
地上的標線很多用路人都沒在留意,明明是外側車道,下個路口不知不覺就開到兩線道中間,都沒有在留意車道的,這樣確實很容易跟石敢當結緣!!!
還要多少三寶撞車
才能讓三寶打消開車的念頭?
諸葛小花 wrote:

台中最智障的設計:庇護島「40天13撞」

台中市民按照網路搜尋數字約286萬人
撞上該處庇護島40天也僅13人,一年365天算他整數200人
也不到台中人口的萬分之一,所以多數人還是正常
小保羅155 wrote:
庇護島的突出設計已經...(恕刪)


那說明台灣的眼科醫院太少了
有需要的人都得不到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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