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對政府有過多的期待但地下室停車場的管理方不准進場就不要進場應該不是太難接受的事開電動車的人也應該要有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的覺悟莫強求、別強逼 ~ 時機到了自然能如你所願,剩下的就等時間的累積吧p.s我也是有要買電動車來著
gprs19 wrote:至少消防署應該提出一...(恕刪) https://ws.moi.gov.tw/001/Upload/404/relfile/9489/315704/cb9b73e5-2052-42a7-8677-1b37f4539717.pdf第50頁開始看,只是還在研究階段,還沒正式成為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