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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去年檢舉破108萬件 王世堅︰違反比例原則

自己違規到不像話,然後要怪人家說檢舉太過頭?還是乾脆所有的法規都取消算了?這樣都不會有要遵守的問題。
suger_lee wrote:
當下氣歸氣
回到家說真的也沒那個閒時間在那撈行車紀錄器檢舉
是的,只有病入膏肓的檢舉魔才在那邊撈行車紀錄器檢舉
jump_huang

是說蛤蟆真主[台灣No.1]嗎?[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4-04-27 11:45
jasonhustock wrote:
關於這個議題

我是站在堅哥這邊的

法理情

三者兼顧 社會更和諧
2028懇請繼續支持堅哥
梨宮紗曉 wrote:
認真問個問題

單邊車道旁邊就是邊線然後邊線外停一堆車

車道內都是汽車排隊

機車如果要過去就只能騎在邊線上!

這時你們選擇是大家一起塞在汽車後面排隊

還是打方向燈騎在邊線上到前方路口再關掉?
怎麻可能塞在汽車後面排隊!
三個字.....辦不到
Motor123 wrote:
呃7單耶 這個是駕駛...(恕刪)

被連開七單 我認為不只該開罰
甚至應該吊扣駕照
這種三寶怎麼可以放出來
自己最近剛在高雄博愛路被檢舉,因為路邊違停多,我習慣貼著機車道,車道線右側騎,突遇前方腳踏車偏移,我也偏移到車道線左側,剛好遇到後方汽車檢舉魔人檢舉,因警察開單照片有引擎蓋,我也有後行車記錄器,慢車道檢舉車輛離我也有兩至三台汽車長的空間,也沒影響到後車,他應該是隨機找素材來檢舉發洩的。
我後行車記錄器畫質比魔人的還好,車輛、車牌、對方面容也清楚,畫面截圖給我朋友去處理。
魔人自會吸引無形魔。
左車道左轉沒打方向燈被罰就很沒道理
看著整棟孬鼠一路護航著病鼠
依然把病態行為堅持合理化
再次研擬限縮 指日可待!
c.c.0110 wrote:
收幾張罰單都正常啦,...(恕刪)

所以檢舉是為了心情舒爽
還是像你們聲稱的維護道路正義?
不要崩潰到露出你那醜陋的馬腳
硬要針對那種未全程打滿方向燈的比較不合理。
全世界在走,不少都是方向燈亮個4、5下,後車自然會讓(又或自己有本事切進去,後車也會讓)。
就台灣人喜歡像跟屁蟲拿放大鏡一樣,不愛保持安全距離又不愛禮讓,然後還想抓別人小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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