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始終只有在出事後讓人求償的依據有些事情不要去拿命賭別人會守法台灣就不是一個先進的國家如果真的守法不會有那麼多強劫、殺人、詐欺案發生既然重罪都無法靠法律來防範怎會期待在路上過斑馬線的行人最大這種蠢事....與其這樣不如就做好人車分離讓車去撞車 人去碰人還比較好
這行人一身白, 應該不能怪說看不到行人了以黑車行駛的路線來看, 似乎真的被A柱擋住了但黑車過早進行轉彎, 有點搶快轉彎了, 才導致正常過馬路的行人會被擋住這悲劇老是在台灣重複, 也許政府應該強推盲區偵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