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說改變從自己做起,不能要求他人很安全,但我們自己卻可以要求自己。相較於安全帽是被動安全裝置,發生事故當下能減少傷害,但ABS是主動安全裝置,在尚未發生事故前先以晶片電腦計算,預防事故發生。從材料和科技就能看出安全帽和ABS的差異,兩者無法比較!對於行車安全而言,只有更安全,沒有最安全,建議通勤族換一台有ABS的摩托車。畢竟命只有一條,自己安全自己好好把關。而至於為什麼安全帽能成功立法? 個人一點小小的想法->政府在推動法條時,民意是很大的參考因素之一。或許是因為這樣有許多真正有益的法條一直無法上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