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在規劃任何交通政策 只有一個最高指導原則
「只要車速慢 就可以降低事故率、減少車禍」
不信你可以問問你家親戚長輩 十個九個都會認同這句話
長輩們普遍都認為,只要大家上路都剩下時速三四十,就不會有車禍了!!
所以台灣所有的速限、法規、紅燈秒數、紅燈間隔全部都是由這個最高指導原則來的。
因此台北市夜間,每個路口都得停紅燈,讓你停紅燈停到發瘋。
因此又大又筆直的路,速限給你開40,還能收到一堆罰款。
紅綠燈的組合,每天都改一次,讓駕駛人無法抓「過哪個路口以後就要加速、不然無法在黃燈前過哪個路口」這種規律。
台灣舉世聞名獨有的機車待轉基本上也是這個最高指導原則產生出來的。機車左轉如果不需待轉,每次左轉會減少約四分鐘等待時間,所以一定要機車待轉,讓機車族越慢越好。
紅燈禁止右轉也是。如果紅燈可以右轉,轉過去就可以一直走。現在讓你紅燈不能右轉,等綠燈了你右轉,馬上又有紅燈等著你。沒錯,就是要讓你越走越慢越好。
每天下班時間中山北路塞得亂七八糟時速剩下三十。沒錯,政府要的就是這樣!!今天的紅綠燈組合讓車流順速度快,明天馬上檢討改進,換一個紅綠燈組合,讓大家再塞回時速30。
任何其他國家首要指導原則都是要讓車流順暢、行走順暢、法規合理,讓用路人不會覺得窒礙難行。
全世界只有台灣想盡辦法要讓駕駛人速度越慢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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