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posin wrote:答案: 紅線路段全天皆不可停車或臨時停車,故只要「停止於紅線路段」,無論時間長短、駕駛是否在車上、車輛是否熄火,均屬違規;黃線路段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8時不可停車,僅可臨時停車。 交通違規舉發執行係屬警察機關職權範圍,舉發「停車」或「臨時停車」之客觀事實應由警察機關視個案認定。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新北目前有些路段以及時段 ,有一些例外的處理方式
台灣的法規很嚴厲,但交通事故也沒因此減少。黃線、紅線畫好、畫滿,但很多路段其實也對車流影響不大。個人覺得,很多路段應允許駕駛在車上臨停,有影響車可以馬上移走,讓紅線真的畫在必要的位置。另外科技執法真是給駕駛不小壓力,深怕一不小心罰單就來,對人民如此嚴厲,那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在政府辦公室使用科技執法呢? 泡茶、看報、聊天、離座馬上記點呢
RK30 wrote:台灣不是法治國家,是...(恕刪) 對阿,台灣本來的法治這20年來被藍綠搞得土崩瓦解修改法規就只是為了坑錢罷了就是來做政治商人,靠這個賺個盆滿缽滿又不要繳稅20多年前,就已經有大規模把白線劃黃線、黃線改紅線的先例只要這幫官員想要錢就到處畫紅線,到處搞拖吊,每天車一堆總是有好幾條肥魚可以吃總是可以合法地收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