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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冤無故的被惡意逼車 我可以告他嗎

janhan58 wrote:
樓主是大型重機?那可以騎機車專用道嗎?在影片時間1:00





樓主駕照大概考過太久忘了,人之常情啦。
我國交通法規把大型重型機車視同小型汽車,而非普通機車。
幫他複習一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92條
第6項
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定;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69條
第1項
車道專行車輛標誌,用以告示前段車道專供指定之車輛通行,不准其他車輛及行人進入;其應懸掛於應進入該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圖例如下:
第四款 車道指定自行車及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專行用「遵 27」。



第 174-1 條
第1項 機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
看起來只是汽車死角

你可以自己量看看
artcheung wrote:
第 174-1 條
第1項 機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

按照你貼的標線,該處少了右邊機車的人車圖樣

所以不是是完全符合禁止其他車輛的機車優先道

檢舉的話警察不一定開單

被開單的車輛申訴的話,也有很大機率會撤銷(因為標線不完全)

artcheung

有啦,在最前方,但圖與字間距的公尺數肯定不合規。台灣標線亂畫很正常,有的警察也不管那麼多,要爭取權益就得跑法院,也是麻煩一堆。

2023-10-19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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