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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母「德東飆車王」時速100km撞死行人,曾嗆法官重判就安樂死,今宣判了

誰能接受至親離開我們!! 關40年都不夠賠!!
安樂死是自己去死,跟他人一點關係都沒有,真正的死刑一點也不安樂,德東王有一點誤解了。
過失致死一般判個1-2年
再過兩年
撞死行人
應該只剩罰錢而已
"好像"就是"好像" 台灣"假大陸人"只會講"貌似" 貌似個鬼啦...... "立馬"... 馬上就是馬上 立什麼馬....
4年!

犯罪天堂不愧是犯罪天堂,一點都沒辜負這美譽.
這種廢物 應該開放大家撞死
難怪韓劇裡面最喜歡安排,惡人花錢找爛賭鬼開卡車去撞主角. 像宋重機在財閥家裡就被撞兩次.

台灣劇也可以安排一台卡車突然從巷子開到飆車王車前, 然後帥車潰縮到只剩後車廂的劇情嗎??
撞死人才判4年是哪裡怒啊?
我覺得法官應該是很開心支持撞死人吧
拼命保護撞死人的駕駛
連駕駛自己都說不怕判死刑了
結果法官就拼命給最輕的判刑
是想要駕駛早日出獄撞更多嗎
4年非常便宜。揀大漏。走大運。
呵呵~4年的時間 可能搞個什麼就能提早出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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