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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扯!台中女子跑步過斑馬線公車司機未禮讓竟開擴音飆罵

行人很有問題,公車來了還用跑的,搞個司機緊急剎車才能停~當然會不爽,臭罵行人!還有台灣太多沒紅綠燈,人行道,造成汽機車行進間還要擔心行人問題,應該在大路口才設行人穿越道(有紅綠燈),其他一律禁止行人穿越馬路!
南無水蜜桃 wrote:
台中西屯區福星路上台...(恕刪)


可公車進入車斑馬線時,行人才起步跑,還沒跑到距離三個斑馬線白色條紋處啊。
就規定來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四、行人穿越道路,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或號誌之指示前進。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無號誌指示者,應小心迅速通行。

從影片裡看得出來,
行人確實走在無號誌指示的行人穿越道,
且小心迅速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影片裡看到攝影車確實有遵照第103條規定,
對面的公車接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駕駛沒有減速慢行,是否恍神或是沒有注意車前狀況?
遇有行人穿越,沒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從影片比對攝影車跟公車,
警方認為哪一個違規?
很多人說離開雙北市的範圍,
行人過馬路要自求多福,
但是法律的規定不該只在雙北市的範圍才要遵守,
相信每位駕駛人的反應能力都很好,
各位駕駛人都有父母妻兒子女,
他們變成行人的反應能力跟注意力都跟你一樣好嗎?
你希望你的家人出門可以平安回家,
同理心應該用在這裡,
把其他人當成自己的家人一樣,
遵守交通法規,
讓別人的家人也可以平安回家
其實 台中公車 很凶悍的




南無水蜜桃 wrote:
台中西屯區福星路上台...(恕刪)
斑馬線有行人穿越,車子靠近斑馬線前就必須完全停住禮讓行人先穿越~一種人人都要養成的習慣

這麼寬的道路為蛇魔不設置行人按壓式通行的號誌?
這個跑步誰知道妳是要快步通過
還是要自殺攻擊領年終啊
我要是那公車司機看到一個人往車頭跑過來
嚇都嚇死了
也會罵X您老師咧~
至於開擴音就有點過了
南無水蜜桃 wrote:
台中西屯區福星路上台...(恕刪)


看起來,原本女子與公車距離,是遠超過三公尺以上,但女子突然跑步,加速縮短了與公車的距離,無疑的這公車司機被陷害了!

被陷害後,公車司機開擴音辱駡,算是第二次中計!

行人突然以跑步方式,縮短與車輛距離,陷害車輛未保持距離,十擊九中!

在此行人優先的政策時機點,由人行道出發的碰瓷事故,基本上已立於不敗之地!
這樣就嚇到,
經過行人穿越道還不減速,
看那些無視行人的垃圾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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