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者連交通事件裁決處的裁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1條第1項第4款規定,以111年8月22日新北裁催字第48-C00000000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裁處原告吊銷駕駛執照(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7條第3項,1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罰個吊照並禁一年內重考駕照的薄懲(講難聽一點,禁一年內重考駕照沒收入,但進去關吃10個月牢飯讓國家養,出來撐2個月再重新考照,營業車還不是照開),都有意見嫌罰太重提上訴,當然更不可能認為自己有罪...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111年度交字第619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審交訴字第10號二、該路段的麻煩與危險在於,路況複雜(住新莊且走二省道橋接中山路高架道再轉忠孝橋進北市的網友應該有經歷過)若您在二省道橋要下三重端引道後靠邊再切回中山路高架道引道上橋至忠孝橋,上下班時間可說是嚴格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