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Corgi wrote:絕對是前看後看,能讓就先讓,除非車子停住讓我們先走,不然絕不跟車搶道,因為,不這樣做,最輸的絕對是自己 先保護自己!講得很好!!但...鬼島人會說:講的好像很神...都是別人的錯...不拉不拉不拉的...手機照划過馬路
先幫小妹妹r.i.p與其說A柱擋住,不如說這位孕婦駕駛沒有照地上劃設的路線前進,而是截彎取直(吃線)了,若沒有截彎取直的話,彎過來的時候,應該就會看到這對母女在面前了。當然這都是馬後炮,只希望這樣的事情不要再發生了。
果然,當初看到新聞跟照片,就直覺認定鐵定是駕駛根本無視交通規則直接轉,現在看了影片果真如此而且還沒立刻剎停,表示駕駛根本沒意識到別人的存在,彷彿只有自己在開車,別人都不存在,反正痛也不是駕駛痛,死也不是駕駛死,上法庭再哭一下就會被輕判,自然無視交通規則,真的要立法規定未遵守交通規則而肇事者,不得以過失抗辯並且重判,才不會讓駕駛無視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