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覺的最近政府最近有些過度強調行人路權無敵,間接導致有些人過馬路真的以為天大地大我最大,而喪失行人該有的警覺性。不管法規如何定,車子只要是人在開,三寶永遠存在,比例高低問題而已。馬路就是虎口,自己的命一定自己要顧,那些過馬路沒在看的,遇到一次就GG了。不管你是開車騎車的,還是路上走的行人,不要再只想靠別人了,拜託,"請眼觀四面耳聽八方,小心小心再小心"拜託,"請先從自身做起"......也許你就是下一個"不小心"的人可是,也要記得,通常要同時兩個"不小心"的人湊在一起,才會發生類似這次的悲劇.......1/1000 x 1還有千分之一1/1000 x 1/1000就只剩百萬分之一了
再講一次罰則太輕保險太健全賠償太輕導致全台超級多不適合上路的人,開上馬路然後一堆不把人命當一回事的人在馬路上開車。如果違規會遭遇到一年收入的罰款如果肇事會遭遇十年收入的罰款及賠償如果肇事害人致死要賠上接下來一輩子的懲罰那麼這些王八無良草菅人命駕駛要嘛能力不足的就別再上路了然後嘻哈一族在馬路上當跳蚤的違規仔可能上路就像坐電椅一樣正襟危坐了。那些以為保了全險就天下無敵出事就交給保險代位求償的別以為事不關你哪天你被沒保險又沒財產的喪屍撞到命都沒了我看你家人去等保險代位求償看看可不可以賠一條生命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