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問題 無論如何請依合法行車為前題朋友被攔你有三種方式 熄火牽車 (屁股不能坐在椅子上,要和行人一樣) 往前再迴轉,再迴轉過來找合法停車位置 警開臨時停車依法沒毛病,依情理這點有待討論 朋友問題 黃變紅瞬間,黃燈亮時 『已過停止線』就衝過去別停,除非路口很長 可事後要求裁罰所給警方密錄器影片與截圖,佐證號誌與行車動態問題
Milk12358 wrote:真懷疑這警員是帶脾氣在執行公務? 樓主以為民眾對警察「七成滿意度」是怎麼來的?政府體系跟實體世界本來就是脫勾的啊!公權力在他手上,你玩不過他的!只要不是違法開單,你申訴很難過關!但你還是可以試試,或許監理站或行政法院的回覆會重新刷新你三觀也說不定~
這甚麼鳥文章連看都看不下去,標點符號不會用? 分段不會分?國小老師哭暈在廁所.違規是事實,超過停止線被開單,只能說活該鄉下地方就算了,都市還敢超過停止線,警察在旁邊還敢超過,管你是不是半夜哩後續你抱怨的部分,到底是真的警察態度不好還是你態度不好,只是你的片面之詞,有行車紀錄器還迎上來~
Milk12358 wrote:如題想詢問懂這方面的...(恕刪) 你的問題是妨礙公務,不只是吃交通罰單那麼簡單而已,一般而言妨礙公務法院會判易科罰金,罰錢了事,但會有案底(前科),以後有些需要良民證的工作就不能做,如保全業、計程車業及銀行業等;所以建議找有名的律師,以爭取勝訴,保障自身權益。以後看到警察就躲,不然就像入伍教育一樣:是、不是、沒有理由,外加阿SIR辛苦了,否則我們那有那麼多時間去跑法院?
傻氣寬 wrote:這甚麼鳥文章連看都看...(恕刪) 文章易懂就好?連標點符號都不會標,根本連看都不會想看,有彩蛋? 所謂的彩蛋是指你都是對的 警察都是錯的這樣嗎?叫你用標點符號叫走火入魔?連標點符號都不會用就大概知道你水準在哪裡到底誰在吱吱叫?要不要看清楚?從你回覆網友的留言就知道為啥警察特別叼你只能說你歡喜做甘願受囉~要不要申訴是你的權利,但違法事實明確基本上不可能銷單,除非是警察違法開單態度差也是你單方面作詞,有行車紀錄器歡迎上來作證,而且態度差後續也只是督導而已,警察根本不會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