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eside1760 wrote:影片我剛看完有夠扯不...(恕刪) 推託之詞大家都會講!看法官怎麼看了?Bmw駕駛突然向左打方向盤衝撞的動作太明顯!應該很難跑掉刑事責任對方粉碎性骨折,如果成案最少就是重傷害 甚至可能判更重!
jxv wrote:其實,後方車輛有拍到...(恕刪) 確實耶,我看到第一個影片,以為是BMW右側超車,直接往左撞重機~~~~~後來看到另一個影片才知道,BMW左側超車後,重機要反超回來時被撞~~~~~~看來是真的有人有心要帶風向的~~~但BMW撞人還真的不對~~~~白目碰到瘋狗~~~
lexus_sky0066 wrote:真的!尤其是01這些...(恕刪) BMW的行為是錯的,所以他要被究責了。但這不妨礙結果大快人心,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在路上仗著別人不敢怎樣而想去賭自己遇上的是不是正常人,結果也只能自己承受了
路權是一種相對的權利與權力關係。所有道路使用者均有不同程度使用道路的相對權利與義務。路權沒有絕對的,不論是行人或各種車輛,任何用路者在道路上,都有注意路況並相互禮讓的責任與義務。路權是維持交通順暢與維護交通安全的最高概念。所有的用路者在遵守交通規定的同時,都必須相互尊重彼此的路權以達到順暢交通與保障安全的目的。(維基百科)優先使用跟霸佔使用不同,網路一些「捍衛」路權說法,根本就是一個錯誤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