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問題為什麼要一直討論呢你們都認為開車是按照自己的意思開車紅燈為何要停下來? 並不是因為老師跟你說的而是因為法律如此規定。所有的道路上的駕駛行為都受到法規規定。你有多少次去翻閱道路駕駛的相關法規?不知道的可以去詢問主管機關下面是國道公路警察局,對於高速公路快速道路上以最高速限行駛的車輛要不要讓道的解釋,自己點進去看看吧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是否應禮讓後方超速車?綜上,#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本局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這樣了解了嗎?? 還需要爭執嗎??不要佔用車道是主管機關會宣導盡量別這樣做,因為表速與寬容值每個人的認知不同,超速的人說,我超不超速是警察才能認定的其實有沒有低於速限也是警察認定的,所以自己開車的責任自己擔法規需要被每個人正確遵守,否則他沒有辦法發揮作用,如果有疑問,去跟高速公路局或國道警察局詢問因為那跟你的生命財產有關。再放一個法院的見解法院直接明講內車道也不能超速⑵依上開規定,足知小型車行駛於內側車道不論是否進行超車,其行駛速度仍均不得逾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是就本件而言,系爭車輛行駛於內側車道,其行駛速度自不得超過時速90公里,此與其欲超越之他車道車輛之行駛速度為何,自屬無涉;再者,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6 條係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時,「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自係規範「同一車道」之車輛,則車輛若欲超越他車,本應在符合行車安全距離時變換至他車道,再進行超車,至於完成超車所需時間因受他車之行速影響而固有差異,但仍不得執之即恣意超速行駛。看到沒有,內線車道除非你是在超車,速率可以低於最高速限否則你就是以最高速限開,不能多也不能少。我國法規就是有速限,別用國外的法律來看國內!!所以你不用相信我,但請去向主管機關詢問相關的法律規定網路回文有很多人自己都不知道法律規定,或者雖然知道但為了某些原因不會說實話,鄉民不需要去承擔這樣的風險,向主管機關詢問你會得到正確的答案。
內線車道以我的認知只要是一直在超車狀態下(比中線快,這真的是常常可以遇到)要是看到前車維持100-110-120這都無所謂畢竟這是可疏通車流我可以找機會突圍最怕是一直在併排狀況那車流就整個卡住了就會擋住真正要使用超車技的駕駛中線前方無車根本沒往內線走的理由在中線或外線加速跑就好我偶而會清晨從屏東往北漂車子真的很少定速115KM走最外側幾乎每次都能遇到有車可以一直在視線範圍內走在內線一路到台南這真的是觀念問題還有那種閘道一上來跟敢死隊一樣直接一路往內線衝這應該是信念的問題
這種討論主題真的很無聊在台灣地區是絕對不會有答案的其實就很簡單,不要佔用內側車道,偏偏多數台灣人根本做不到有沒有超速是警察還有照相機決定,自己不要占用車道就好解決之道就是:記得超車道在最外側。我是一上路就開150 以上,最低130 ,遇到照相機再減速
會在那邊喊超車道為啥不閃開的都是開太慢了,每次遇到國道競速的超跑車隊,都是180起跳刷我卡,誰還有空管這些。喔對了,國道警察說了"超車道並非超速道,駕駛人得以最高速限行駛,不算占用",有人說超速違規是警察的責任,沒錯,是警察的責任,但超車道有沒有開到最高速限也是警察的責任,自認開到速限了就安心在內線吧,讓不讓看心情就好(沒禮貌逼車個人都不讓,還會幫忙送檢舉),你超車道開太慢警察同樣會罰,也是有判例,跟超速一樣如果像上次特斯拉車主爸爸死掉,搶充電樁趕時間的狀況,就去開路肩,然後繳交快速通關費,先前老家有人快走了,尖峰時間趕著見最後一面也是路肩狂奔,一樣被警察攔下,但後來說明原委,警察沒多作為難。最後,有經驗的台灣駕駛都知道,與其去內線期待有人讓出超車道,還不如在中外線開,最北爛得就是閘道匯入後死命螃蟹切進內線,然後開90公里...
我一直想不懂為什麼要檢討別人?內線不就是超車道嗎?今天如果你切到內側超車,超完車切回中線沒錯吧?但如果你切到內側超車,後面如果有車跟上來了,如果當時右側都是車讓你無法切回中線道就算了,但如果明明中線道沒車了你還不切回中線讓超車的先過,那就是佔用了不是嗎?為什麼要管後車車速到底有沒有超速?把自己該做的動作做好就對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