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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cc機車誤闖國道 兩騎士慘死 -

shinbox wrote:
1.舊時代鐵包肉肉包鐵的觀念和和心理障礙
............
日本也只有為50CC以下含腳踏車設立自轉車道,而且就算真的在HIGHWAY設立機車專用道好了,那遇到交流道是不是更危險?
現行"機車道"光是在路口造成的險象環生難道是沒看見?

有看見
但是官員都選擇當作沒看見
因為上面的大官沒有叫他們當有看到
b10520tw wrote:
這麼悲慘不可能在重機...(恕刪)

你想太多了
很多重機騎士也是東省西省才買的起重車
不是每個買重機的都是家財萬貫
就跟汽車一樣
也不是每個人都家財萬貫
而且有人一個月兩萬多薪水就能買6-70萬的房車
難道就買不起4-50萬的重車?
Smith wrote:
我覺得是比例問題耶全...(恕刪)

3. 按肇事車種別分:以機踏車肇事487件佔38.32%最高,自用小客車380件佔29.90%次高,大貨車126件佔9.91%、小貨車125件佔9.83%再次之;每萬輛車輛肇事率則以大貨車7.65件最高,大客車5.54件次高,營業小客車1.59件再次之,餘者小貨車1.57件,自用小客車0.69件,特種車0.38件,機踏車0.37件。與94年1-5月比較,以營業小客車增加87.50%最多,機踏車增加37.96%次之。
來源:內政部95年統計表 A1死亡事故

根據民國94年4 月領牌數分析,在民國94 年大型重型機車的交通事故發生率為0.0456 件/車
根據民國94 年領有駕照人數分析,在民國94年大型重型機車事故發生率為0.0136 人/領有駕照者
來源:九十六年道路交通安全與執法研討會

PS:一樣都是以每萬人或萬輛為肇事率計算。

另外,閣下的觀念有點問題,一樣都是60萬,為什麼要買一台車不去買10台速克達?
一樣都是6萬元,為什麼要買速克達不去買20年的四輪2手車?

orea2004 wrote:
不是每個買重機的都是家財萬貫

沒本錢就不要學人家撒錢
打腫臉充胖子
lingi567 的重機公式 A 交通工具 = A 駕駛 = 人 = B 駕駛 = B 交通工具 結論 A 交通工具 = B 交通工具
eefive wrote:
沒本錢就不要學人家撒...(恕刪)

就好像明明知道比較不環保,比較耗油,
卻還是喜歡開車,並且堅持開車的一般社會大眾一樣...

每次油價要調漲就哭得死去活來,
漏夜排隊搶加油省那2~30元,
天天高喊日子過不下去了...

對於汽車族而言,
你說的那句話好像也十分的適切呢...
eefive wrote:
沒本錢就不要學人家撒...(恕刪)

誰?

開車才是一等國民啦,我知道!



有國際人士預估油價上看250美元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efive wrote:
沒本錢就不要學人家撒...(恕刪)

開車撒三倍油錢嗎? 沒錢才是載運大型物品或高乘載時做做就好,俺很感謝您的提醒
長期下來費用誰高不用贅述吧
Ah-luba wrote:
就好像明明知道比較不環保,比較耗油,
卻還是喜歡開車,並且堅持開車的一般社會大眾一樣...

只能雙載
有更環保的選擇-->50CC
只是無法耍帥和翹孤輪
更無法消化你們過多的財富

汽車可以載五人
休旅車是七人
滿載的時候比你們這些還省油
醒醒吧
lingi567 的重機公式 A 交通工具 = A 駕駛 = 人 = B 駕駛 = B 交通工具 結論 A 交通工具 = B 交通工具
聽某些人的言論,好像騎重車的都沒車子.......


人民有選擇交通工具的權利!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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